归档时间:2006年08月01日

梅州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参加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

梅州教育局 edu.meizhou.gov.cn时间:2006-06-18 浏览次数:-

根据《中共梅州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市委常委、党员副市长参加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梅市办〔2005〕12号)文件精神,结合市教育局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下发的《梅州市教育教育局党组成员参加第一批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工作方案》,现就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具体安排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参加学习

(一)召开局党组成员学习专题讨论会

1、时间:2月23日上午9时

2、地点:局十楼会议室。

3、内容:在前段个人自学的基础上,组织学习《胡锦涛同志在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专题报告会上的讲话》、《张德江同志在广东省党员干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专题学习培训班的讲话》和《刘日知同志在市委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学习牛玉儒同志先进事迹,观看专题片。紧紧围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如何做到有理想、有责任、有能力、形象好(“三有一好”),开展专题讨论。

4、参加人员:学习讨论会由杨剑忠同志主持,局党组全体成员。

(二)局党组成员上党课

1、局党组书记杨剑忠同志讲党课。

(1)时间:2月17日下午3:00时

(2)地点:局三楼会议室

(3)内容:由杨剑忠同志以“身体力行,六个坚持,真正做到‘三有一好’”为主题上党课。

(4)参加人员:杨剑忠同志讲话稿(由局先进办起草,报杨剑忠同志审定),会议请陈连豪同志主持。市教育局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参加。

2、局党组其他成员讲党课。

(1)时间:2月8日至27日(具体时间由局党组成员自行确定)。

(2)地点:局党组成员所在党支部,或分管科室,或先进性教育联系点党支部。

(3)参加人员:局党组成员所在党支部全体党员,或分管科室全体党员,或先进性教育联系点党支部全体党员。

(三)参加市委优秀共产党员先进性事迹报告会

1、时间:2月21日上午

2、地点:市委礼堂

3、内容:听我市优秀共产党员作先进事迹报告。

4、参加人员:我局党组全体成员参加。

(四)召开优秀共产党员座谈会

1、时间:2月23日下午4时

2、地点:局八楼会议室。

3、内容:邀请4-5名来市直学校的优秀共产党员代表(具体人员待定)与局领导班子座谈,由优秀共产党员介绍他们实践“三个代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事迹和体会。

4、参加人员:座谈会请杨剑忠同志主持,局党组全体成员参加。

(五)参加专题报告会

1、时间:2月24日下午3:00时

2、地点:市委礼堂。

3、内容:听省委党校丘立才教授作《开放梅州与强国之路》形势报告。

4、参加人员:我局党组全体成员参加。

(六)召开学习心得交流会

1、时间:2月25日下午4时

2、地点:局十楼会议室。

3、内容:结合先进性学习专题的内容交流个人学习的心得体会。

4、参加人员:请杨剑忠同志主持会议,局党组全体成员参加。

(七)参加主题党日活动

1、时间:2月份春节前后。

2、地点:局党组成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联系点党支部。

3、内容:局党组成员结合市教育局春节期间开展的“送温暖”慰问活动,到先进性教育活动农村联系点,和挂钩扶贫点,参加基层党组织举行的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主题党日活动。一是走学校和贫困学生;二是局党组成员与所在党支部或与挂钩扶贫点党支部的党员一起学习座谈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体会;三是进行慰问活动。同时,征求基层干部群众对市教育局、市教育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意见和建议。

4、参加人员:我局党组成员与所在党支部全体党员或先进性教育活动联系点或挂钩扶贫点的党支部全体党员。

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要求,局党组成员除参加以上统一组织的学习活动外,还要自行安排时间,个人自学中央先进性教育活动小组办公室编印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读本》;胡锦涛总书记在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专题报告会上的讲话、在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上的讲话、在中纪委五次全会上的讲话;《江泽民同志论加强和改进执政党建设》(专题摘编);牛玉儒同志先进事迹;中央颁发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等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有关材料及观看教育专题片。参加集体学习和自学的时间,不得少于40个学时。

二、广泛征求对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意见

3月上旬至3月下旬,以不同方式分别征求各县(市、区)教育局(文化教育局)、本单位干部职工、市直各学校和社会各界干部群众对市教育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意见和建议。采取由局党组成员主持召开座谈会、委托局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发放征求意见表、通过《梅州教育》、梅州教育信息网、梅州教育城域网向社会公开收集意见等方式进行。

(一)征求各县(市、区)教育局(文化教育局)的意见。

以召开座谈会的方式进行。

请杨剑忠同志于3月上旬(具体时间待定)在局八楼会议室主持召开各县(市、区)教育局(文化教育局)局长座谈会。参加人员:胡向华同志、陈连豪同志,各县(市、区)教育局(文化教育局)局领导班子成员。

(二)征求市直各学校领导班子的意见。

以召开座谈会的方式进行。

请杨剑忠同志于3月上旬(具体时间待定)局三楼会议室主持召开市直学校负责同志座谈会。参加人员:赖厚芳同志、黎燕本同志,市直各学校领导班子成员。

(三)征求本单位干部职工意见。

以发放征求意见表的方式进行。由局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制作征求意见表,发本单位干部职工书面征求意见。

(四)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

3月中旬通过媒体在社会上公开征求意见。由局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在梅州教育和梅州教育网发布通告,设立先进性教育活动意见箱和群众热线电话,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通过适当方式反映意见。

征求意见的各项活动由局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统一组织,并收集意见整理有关意见。在征求意见前,以领导小组名义向各县(市、区)教育局(文化教育局)和市直学校发出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征求意见的有关工作。各种征求意见座谈会原则上在3月中旬前开完,发放的征求意见表在3月上旬前回收。

三、开好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3月下旬,局党组根据征求意见情况,并通过互相开展谈心,查找个人在党性方面存在的差距,进行个人剖析,在此基础上,召开一次以“提高思想、改正缺点、促进团结、增强活力”为主题的局党组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研究整改的意见。

(一)向局党组反馈征求意见情况。

由局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对局党组成员的意见进行分类整理后,于3月23日前印发局党组成员参阅。

(二)局党组成员之间开展谈心活动。

时间:3月下旬(具体时间由局党组成员互相约定)。

参加人员:局党组成员。其中杨剑忠同志与局党组各成员分别谈心;其他党组成员之间开展谈心;局党组成员与所分管科室的主要领导进行谈心。

(三)撰写党性分析材料。

局党组成员在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的基础上,根据征求意见和谈心的情况,查摆个人在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主要差距,撰写3000字以上的个人党性分析材料,于3月26日前完成。

(四)召开局党组成员专题民主生活会。

局党组成员按照党性分析材料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相互评议。

时间:3月28日至29日

地点:局十楼会议室

参加人员:局党组成员。

(五)在一定范围通报局党组成员民主生活会和民主评议的情况。

通报情况以书面方式进行。由局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将民主生活会和民主评议的情况整理成书面材料,以领导小组名义于4月1日前印发局党组成员,各县(市、区)教育局(文化教育局)局党组,市直学校党支部,局各科室各支部。

四、抓好整改

根据局党组民主生活会研究的意见,对局党组及成员需整改的问题,提出改进的措施,落实整改责任(4月份)。

1、明确需整改的问题。由局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对征求的意见进行梳理,提出需整改的主要问题,提交局党组成员民主生活会讨论。

2、研究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方案。局党组成员民主生活会对需整改的问题进行研究,确定整改意见和措施。

3、落实整改责任,认真进行整改。对需整改的问题,分别由局党组成员负责,分工抓好落实,解决突出,促进项工作。

4、根据整改意见建章立制。对需要进一步整改的问题,指定有关科室起草有的规章制度,以形成长效机制。

5、向群众公布整改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充分听取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五、做好工作总结

局党组成员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结束后,由局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负责以领导小组名义,起草关于梅州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情况报告,于5月5日前上报市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同时,以通报形式印发局党组成员,各科室各支部主要领导,各县(市、区)教育局(文化教育局)局党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