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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教厅《关于规范中学高级教师职称申报和评审工作要求的通知》的通知

梅州教育局 edu.meizhou.gov.cn时间:2011-06-23 浏览次数:-

梅市教人[2011]27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有关学校:

现将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中学高级教师职称申报和评审工作要求的通知》(粤教师函[2011]64号)转发给你们。从今年开始,我市中学高级教师职称的申报和评审工作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执行,请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规范中学高级教师职称申报和评审工作要求的通知.doc(粤教师函[2011]64号)

梅州市教育局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信息来源: 梅州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