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市教仪[2011]8号
各有关县(市、区)教育局: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四、五批广东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中期评估和确认检查工作的补充通知》(粤教电函〔2011〕13号)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评估检查工作,经研究,梅州市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工作指导小组决定对我市申报第五批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的学校进行确认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认方式
1.学校汇报
校长围绕粤教电函〔2010〕8号文中省实验学校申报条件的七个方面,重点就学校已具备开展教育信息技术实验研究的基础条件和下阶段实验工作的设想等方面,用PPT进行汇报。
2.实地查看
检查组按照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的申报要求和《广东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自查表》中“信息化基础设施”、“应用系统与平台”、“资源建设”、“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科研课题”五个方面查阅档案资料,查看软硬件系统与场室。
二、确认依据
依据粤电教函〔2010〕8号中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申报条件和《第五批广东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确认检查表》。
三、确认时间
10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提交材料
请各有关学校按照《第五批广东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确认检查方案(修订)》(见附件1)要求,于10月20日前上报材料(一式三份)至我局教仪站,同时提交电子文档。联系人:刘荔芬;联系电话:2180831;电子邮箱:mzmzdj@21cn.com。
附件1.第五批广东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确认检查方案.doc
2.梅州市申报第五批省现代技术实验学校名单.doc
梅州市教育局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