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市教人[2011]41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学校:
我市2011年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评审通过人员名单返回进行公示。
一、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时间从2011年11月23日上午至11月29日下午,共7天,请通知评审通过人员所在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公示。
二、将公示公告张贴在学校的公告栏或学校教职工能看见的显著位置,有条件的也可将公告挂在校园网上进行公示。
三、请认真协助做好公示意见的收集、整理和核实工作。并于2011年12月9日前将公示的书面情况汇报和《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核实意见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纪检监察部门盖章,有投诉的每人一份)报送我局人事科。
四、凡公示中经核实有违反政策规定的,一律不予核准和办理发证手续。情节严重的,予以通报批评,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附件:1.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doc
2.公示文稿(样式)(小学高级).doc
3.晋升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名单.xls
梅州市教育局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