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市教人[2011]50号
市直有关学校:
市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评审通过人员名单返回进行公示,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时间从2011年12月20日上午8时至26日下午5时,共7天。
二、将公示公告张贴在学校的公告栏或学校教职工能看见的显著位置,有条件的也可将公告挂在校园网上进行公示。
三、凡公示中经核实有违反政策规定的,一律不予核准和办理发证手续。情节严重的,予以通报批评,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请认真协助做好公示意见的收集、整理和核实工作。并于2011年12月30日前将公示情况和《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核实意见可由学校盖章,有投诉的每人一份)报送我局人事科。
附件:1.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xls
2.公示文稿 (样式).doc
3.梅州市直初级教师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册(市直初级2011).xls
梅州市教育局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