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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市中小学季节性传染病预防工作的通知

梅州教育局 edu.meizhou.gov.cn时间:2011-06-16 浏览次数:-

梅市教体〔2011〕14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

现在正值春夏交替之际,气温变化较大,是水痘、流行性腮腺炎、流感及流感样病例、麻疹、手足口病、流行性脑脊膜炎等传染病的高发季节,2011年4月13日下午,平远县东石镇中心幼儿园发生一起聚集性胃肠道症状病例事件。学校是学生密集的场所,学生抵抗力较成人弱,容易发生病毒交叉感染和互相传播。为做好我市中小学春、夏季传染病的预防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春季冷暖空气交汇,天气多变,气温忽冷忽热,适宜多种病原微生物孳生繁殖。各县(市、区)、中小学校(含职中)及托幼机构要高度重视学校卫生工作,认真制订学校传染病暴发和食物中毒的防控应急预案;严格按照《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落实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控工作责任制,将防控学校重大公共卫生事故责任落实到学校的(法人代表)校长/园长身上。各县(市、区)教育局要组织力量,检查所辖学校或托幼机构是否已签订有关的工作责任书和制订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预案。将监管工作落实到实处。

二、加强管理,落实制度。各县(市、区)教育局、中小学校(含职中)要组织有关部门干部和学校教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安全法》等法规、政策。各学校要落实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等学校卫生监测的各项工作。严格实行传染病和食物中毒事件的报告制度,做到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早救治。

三、加强宣传,提高认识。各中小学要以多种形式开展春、夏季传染病和食品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告知学生呼吸道、肠道传染病的预防和食品卫生安全知识,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有病及时就医等,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中小学校还要利用学生家长会等形式,向家长进行宣传,以取得家长的支持和配合。

四、积极行动、落实措施。在坚持做好全面开展校园卫生清洁的基础上,近期要重点对教室、宿舍、厕所和食堂等场所进行清洁,不留卫生死角。特别要对学校食堂进行一次彻底的检查,彻底清洗、消毒学校食堂设备设施及用具;清除卫生死角及过期、变质的食品原料和调料,做好食品的保鲜防霉变工作,保证食堂内外环境整洁。搞好教学、生活场所的通风换气工作,保持室内空气新鲜。

五、加强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各县(市、区)教育局要主动配合卫生部门加强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和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督与管理,并在其指导下,做好学校传染病及食物中毒的防控工作,确保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师生安全。

梅州市教育局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五日

信息来源: 梅州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