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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第十二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的补充通知

梅州教育局 edu.meizhou.gov.cn时间:2011-05-19 浏览次数:-

梅市教办仪[2011]9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

现将中央电化教育馆《关于第十二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的补充通知》(教电馆[2011]35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作品内容以“校讯通”为主题,作品形态分为小学组电脑绘画、初中组电脑绘画及高中组电脑艺术设计。作品形态界定参照《第十二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指南》有关项目要求,作品容量应在5MB以内。

二、参赛学生5月10日至6月20日期间直接通过活动网站(http://www.huodong2000.com.cn)和中国移动“校讯通”主题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参赛作品。

三、省电教馆将按全国组委会要求进行省级评审,并向全国组委会推荐优秀作品参赛。

四、“‘中国移动校讯通杯’第十二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评选类项目其他参赛作品公示期间(即5月20日至6月10日),将接受中小学生及其他用户使用计算机或手机等终端通过“中国移动‘校讯通’平台”对作品进行评价和投票。

五、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请按照教电馆[2011]35号要求发动学生积极参与“校讯通”专项制作,并发动广大师生在“第十二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评选类项目其他参赛作品公示期间为参赛作品进行评价及投票。

附件不随正文下发。附件及有关该活动的详细要求可登陆网站http://www.huodong2000.com.cn/查阅。

联系人:刘荔芬;联系电话:2180831。

省电教馆联系人:朱晓琼、刘立芳;联系电话:020—84447423;电子邮箱:gddjzb@163.com。

附件:关于第十二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的补充通知.doc

梅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九日

 

信息来源: 梅州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