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市教仪[2011]16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参加第十三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的通知》(粤教电函[2011]9号)精神,为做好我市的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丰富中小学生学习生活;注重过程、重在参与;激励创新精神,培养实践能力,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二、人员范围
全市普通高中、初中、小学的在校学生。
三、项目设置
本次活动分为“电脑作品评选”(简称“评选类项目”)和“电脑机器人竞赛”(简称“竞赛类项目”)两部分。
根据不同学段中小学生的特点,“活动”按照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分学段设置“评选类项目”和“竞赛类项目”。
四、评选类项目作品分类、评比指标及相关要求
(一)评选类项目作品分类
1.常规评审项目:
(1)小学组:电脑绘画、电脑动画、电子报刊、网页设计制作;
(2)初中组:电脑绘画、电脑动画、电子期刊、网页设计制作;
(3)高中组:电脑艺术设计、电脑动画(二维)、电脑动画(三维)、网页设计制作、计算机程序设计。
2.“校讯通”专项评审项目:
(1)小学组:“校讯通”专项绘画;
(2)初中组:“校讯通”专项绘画、我和“校讯通”手
机动漫创作;
(3)我和“校讯通”手机动漫创作;
3.其他专项评审项目:
(1)小学组:“健康教育”专项动画、微博英语创作;
(2)初中组:“健康教育”专项动画、“我心中的老师”手机动漫创作、微博英语创作;
(3)高中组:“健康教育”专项动画、“我心中的老师”手机动漫创作。
(二)评比指标及相关要求参照中央电化教育馆《关于举办第十三届全国中小学电脑活动指南》中的相关规定执行。(该《通知》请在http://www.huodong2000.com.cn/news/20111118/n17461073.html上下载)。关于“微博英语创作”项目的具体要求,请及时留意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网站(http://www.huodong2000.com.cn/index.html)的最新公告。
(三)“评选类项目”作品的报送要求
1.“校讯通”专项评审项目作品由参赛学生于2012年4月10日至5月10日期间,通过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参赛作品。参赛信息必须准确无误,学校全称、学生姓名及教师姓名必须正确。因信息填报失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2.其余项目以县(市、区)为单位报送作品。要求各县(市、区)按文件精神,对选送作品进行初评并分类打包,限额推荐200件作品(即各学段组别各项目类别限报10件作品),超出限额不予受理;并于2012年2月25日前将参评作品报我局教仪站。联系人:廖明,联系电话:2180831。
作品报送要求如下,凡不符报送要求的作品取消其参赛资格。
(1)参赛信息填报
参赛者需登录http://pingshen.edugd.cn/zp.asp,为每件参赛作品在线填报参赛信息,打印后由作者亲笔签名、第一作者所在学校盖章后,上报一式一份。同时下载包含参赛信息的“mol”文档(下载文档不需要重命名,每件作品对应一个“mol”文档),在刻录本地参赛作品光盘时将此文档与对应参赛作品文档一并存放于同一文件夹。
(2)电子文档材料报送
① 推荐参评作品光盘。由各县(市、区)负责将本县(市、区)推荐参评作品集中刻录在一张光盘上,一式一份。内容以文件夹形式建立“2012年第十三届广东省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梅州市XX县作品库”;二级文件夹命名规则为“学段组别+项目类别+作品名称”,内含参赛作品、“mol”文档、作者电子照片(jpg格式)等电子文档材料,并确保能够运行。电脑绘画、电脑艺术设计、电脑动画作品(含专项)必须同时报送源文件,否则取消该作品的参赛资格。
②第十三届广东省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报送作品清单(附件2);
(3)文字材料报送
①第十三届广东省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报送作品清单(附件2);
②各县(市、区)组织活动工作情况小结(1000字以内);
③有作者亲笔签名及第一作者所在学校公章的参赛信息表,一式一份。小学组、初中组每件作品的主要作者不超过2名、指导老师不超过2名(其中信息技术或电教教师不超过一名);高中组每件作品限报一名主要作者及一名指导教师。由于全国组委会每件作品限报一位指导教师,省组委会推荐小学组、初中组作品时将只报送第一指导教师;
④各县(市、区)“活动”组织单位及联系人信息表(附件3);
⑤由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填写《第十三届广东省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组织工作先进单位推荐表》(附件4),《第十三届广东省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优秀个人推荐表》(附件5),盖章后报送一式一份。
注:除参赛信息表外,所有附表请同时报送电子文档材料。
五、“竞赛类项目”项目分类、竞赛规则及相关要求
另行通知。
六、奖项设置
我局将对各县(市、区)上送作品进行评比,并对组织工作突出的单位进行表彰。对评选类项目设一、二、三等奖三个等级;设第十三届广东省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组织工作先进单位2个;第十三届广东省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优秀个人3名;设优秀指导教师奖5名。优秀作品将上送参加“广东省第十三届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评比,并在《梅州教育城域网》上予以展示。竞赛类项目优秀代表队将选送参加省教育厅于2012年举办的“第九届广东省中小学生电脑机器人竞赛活动”(有关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七、其他事项
1.严禁任何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直接取消该作品参评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相关县(市、区)教育部门及所在学校。
2.本次活动作品制作具体要求请参照中央电教馆《关于举办第十三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的通知》(教电馆[2011]109号)。
3.本文同时在梅州教育城域网(www.mzedu.com)上发布,其附件不随正文下发。各种表格可从梅州教育城域网下载。
附件:
1.第十三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指南.doc
2.第十三届广东省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报送作品清单.doc
3.第十三届广东省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各县(市、区)组织单位及联系人信息表.doc
4.第十三届广东省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组织工作先进单位推荐表.doc
5.第十三届广东省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组织工作优秀个人推荐表.doc
梅州市教育局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