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5年08月01日

梅州市教育局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梅州教育局 edu.meizhou.gov.cn时间:2014-02-13 浏览次数:-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在我省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粤发[2013]8号)、《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 广东省第二批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办发[2014]2号)、《中共梅州市委关于印发< 梅州市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梅市发[2014]1号)及省、市委有关会议精神,结合我市教育工作实际,现制定我局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切实加强全局及下属单位党员的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以局机关、直属单位和直属学校领导班子、中层干部和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突出抓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部门和单位,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省、市有关规定为切入点,发扬整风精神和“认真”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师生的能力,保持与广大师生、干部群众的密切联系,推动梅州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为全力加快梅州振兴发展、建设富庶美丽幸福梅州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二)总体要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过程,要贯穿“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照镜子”,主要是学习和对照党章,对照廉政准则,对照改进作风要求,对照群众期盼,对照先进典型,查找宗旨意识、工作作风、廉洁自律方面的差距。“正衣冠”,主要是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敢于触及思想,正视矛盾和问题,从自己做起,从现在改起,端正行为,维护良好形象。“洗洗澡”,主要是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入分析出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原因,坚持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既要解决实际问题,更要解决思想问题。“治治病”,主要是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区别情况、对症下药,对作风方面存在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教育提醒,对问题严重的进行查处,对与民争利、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

(三)基本原则。坚持正面教育为主,加强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道德品行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公仆意识,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坚持批评和自我批评,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敢于揭短亮丑,崇尚真理、改正缺点、修正错误,真正让党员、干部思想受到教育、作风得到改进、行为更加规范。坚持讲求实效,开门搞活动,请群众参与,让群众评判,受群众监督,在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和带领群众加快发展上取得实效。坚持分类指导,找准各自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提出适合各自特点的目标要求和办法措施。坚持领导带头,上级带下级、主要领导带班子成员、领导干部带一般干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坚持与当前工作紧密结合,根据工作实际转作风,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振兴发展,查找并解决突出问题,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保证我市教育各项中心工作顺利完成,以实绩实效取信于民。

二、目标任务

从梅州教育实际出发,突出反对“四风”这个重点,集中解决局机关、直属单位和直属学校领导班子、中层干部和党员领导干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来一次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同时注重维护群众利益,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要坚持以群众满意为导向,评判落实活动重点任务的成效,把通过活动解决信访积案、化解矛盾纠纷、开展综合治理的成果,作为检查活动效果的重要依据,把干部作风是否有明显转变、群众关注的问题是否得到有效解决作为衡量活动成效的重要标准,使党员、干部思想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与广大师生和干部群众的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以优良作风凝心聚力,力争在推动梅州教育改革与发展上取得新突破、在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上取得新突破、在抓好班子带好队伍上取得新突破。

(一)党员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抓住改进作风这个主要任务,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着力在解决“四风”问题上取得突破。坚决反对形式主义,着重解决工作不实的问题,端正学风,改进文风会风,在大是大非面前敢于担当、敢于坚持原则,真正把心思用在干事创业上,把功夫下到察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上;坚决反对官僚主义,着重解决在人民群众利益上不维护、不作为的问题,坚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坚持民主集中制,虚心向群众学习,真心对群众负责,热心为群众服务,诚心接受群众监督;坚决反对享乐主义,着重克服及时行乐思想和特权现象,牢记“两个务必”,克己奉公,勤政廉政,保持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坚决反对奢靡之风,着重狠刹挥霍享乐和骄奢淫逸的不良风气,坚守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思想观念,做到艰苦朴素、精打细算,勤俭办一切事情。

(二)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改善。抓住密切联系群众这个核心问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把为民务实清廉的价值追求深植于思想和行动中,结合岗位实际,争作“三个表率”:争作联系群众的表率,自觉摆正与群众的位置,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同群众打成一片,与群众同甘共苦,始终与群众心贴心、同呼吸、共命运;争作服务群众的表率,从看得见摸得着的事情做起,切实解决好素质教育、上好学、入园难等群众最关心的现实问题以及关系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争作善做群众工作的表率,深入研究把握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掌握运用群众工作的方法和手段,拓宽做好群众工作的渠道和途径,不断提高调查研究、掌握实情的能力,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能力,提高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能力,提高宣传群众、组织群众的能力。对那些与群众有感情、为群众办实事、得到群众拥护的干部要提拔使用,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

(三)推动教育事业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抓住促进梅州教育发展这个根本目的,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持从我市实际出发,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使思想水平有大的提高,自我加压、主动作为,以艰苦奋斗精神状态的显著提升,带动创新实干的显著增强,不断增加教育投入、优化教育结构、提升教育质量、推进教育公平,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建设富庶美丽幸福梅州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三、范围与时间

(一)参加范围

市教育局领导班子及机关全体党员;市局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及党员;市局直属学校领导班子及党员;市局直属民办学校“两新”组织等基层组织及党员。

市局直属学校党组织按要求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参加,接受市教育局指导组的督查和指导。

(二)活动时间

活动时间从2014年1月开始,至9月基本完成。

四、方法步骤

根据市委部署要求,这次教育实践活动,不分阶段、不搞转段,在方法步骤方面安排了3个环节。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是基础环节,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是关键环节,整改落实、建章立制是根本环节,将这3个环节的要求衔接起来,贯穿于教育实践活动全过程,着力抓好重点任务落实。

(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

重点是搞好学习宣传和思想教育,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干部群众意见。

1.制定方案。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梅州教育局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并报市委督导组和市委实践办审定。

2.动员大会。召开梅州市教育局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会上印发实施方案,作出具体部署;市委督导组组织参会人员对市教育局领导班子和成员进行民主评议。

3.深入学习。坚持把学习教育、思想理论武装摆在第一位,充分运用讨论式学习、体验式学习、调研式学习等方法,采取个人自学与集体学习、专家辅导与专题研讨、统一组织与各单位自主安排相结合的方式,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党章和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报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学习《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等。

学习活动期间,要求每一个党员至少撰写1篇学习心得体会、1篇关于梅州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思考性文章。

在认真开展自学和集体学习的基础上,召开若干次局党组扩大会议,开展党的群众路线专题讨论,充分认识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深刻理解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的时代要求,全面分析把握新形势下各自分管领域和个人在联系群众方面的体会和意见,切实增强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4.民生体验。局机关及市局直属单位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1次信访服务窗口的“民生体验日”活动,倾听群众呼声,直接服务群众;参加1次学校听课或学校窗口办事的“民生体验日”活动,深入教学一线,了解服务需求。市局直属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求以普通教师的身份,到学校服务窗口参与不少于2次的面对学生、家长的服务工作,查找服务差距,提升服务质量。

5.征求意见。组织班子成员带队深入学校调研,重点听取基层教师代表的意见建议;召开干部职工、离退休老同志、直属单位和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的座谈会;在局机关设专用意见箱,收集机关党员干部意见建议;在梅州教育城域网设置电子意见箱,开通专用电话,接收来信来函,梳理媒体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各学校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学生、家长及社会人士的意见建议,形成征求意见的情况报告。

(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

围绕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照市民群众的意见反映,对照党章、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集体议等方式,认真查摆“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党性分析和自我剖析,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1.开展谈心谈话。在配合市委督导组做好谈话工作的前提下,坚持做好“四个谈心”:局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逐一谈心,班子成员之间互相谈心,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主要负责人谈心,班子成员与分管联系单位和学校主要负责人谈心,对存在问题较多的要进行个别谈话提醒。

2.撰写检查材料。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对照检查材料要体现听取意见、查摆问题、谈心谈话等情况,真正把自己摆进去,逐项列出“四风”问题的具体表现、典型事例,对“三公”经费支出、职务消费、人情消费、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和住房、家属子女从业等情况要作出说明;对照理论理想、党章党纪、民心民声、先辈先进“四面镜子”,从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性修养、政治纪律等方面剖析根源;明确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领导班子的对照检查材料由主要负责同志亲自主持起草,并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提交领导班子会审议通过。班子成员要自己动手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两新”组织党组织专职书记要围绕联系服务群众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其他基层党组织班子成员做好对照检查。

3.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6月中旬召开市教育局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认真制定专题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报督导组审核同意后,与督导组协商确定具体开会时间。会上,局主要负责同志要代表班子作对照检查,带头查摆个人问题,带头开展自我批评,并对每一位班子成员提出批评意见。班子成员既要进行深刻的自我批评,又要进行诚恳的相互批评,每一位班子成员都要对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提出批评意见。批评和自我批评既要揭短亮丑、动真碰硬,又要实事求是、出于公心,不发泄私愤,不搞无原则纠纷。会后,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民主生活会情况通报会,通报内容包括准备工作、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制定整改措施等情况,以及上级督导组对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评价。参加范围主要是本局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和各直属学校主要负责同志。

4.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基层党组织要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办法。每个党员都要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召开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

(三)整改落实,建章立制

针对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解决对策,健全制度,抓好整改落实,切实解决问题。

1.制定整改方案。围绕本单位“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形成整改台帐。领导班子成员要制定个人整改措施。实行开门整改,整改方案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或经过群众讨论,通过新闻媒体、单位网站或党务、政务等公开渠道进行公示,向群众作出整改承诺,及时公布整改情况,请群众评价和监督。整改方案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经督导组审核后,报上级党委活动领导小组备案。

2.开展专项整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确定的专项整治任务,结合教育实际,抓住重点问题,制定专项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推进措施、牵头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实行一把手负责制,限期进行整改。专项整治方案经督导组审核后,报上级党委活动领导小组备案。

3.强化正风肃纪。市教育局和直属学校领导班子对照整改方案,进一步加强班子建设和严格干部教育管理。对软、懒、散的领导班子进行整顿,对部分干部中出现的骄奢现象和自满思想进行教育,促其改进。对群众意见大、不认真查摆问题、没有明显改进的干部,要进行组织调整;对活动中发现重大违纪违法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移交有关方面进行查处。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对软弱涣散的基层党组织,进行集中整顿;对长期不起作用甚至起负作用的党员,进行严肃教育,不合格的要严肃党纪、给予组织处理。

4.建章立制。认真制定制度建设计划,围绕解决“四风”方面突出问题,建立健全行得通、指导力强、能长期管用的制度规定。对贯彻党的群众教育路线已有制度进行认真梳理,对不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进行修改完善,把活动实践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制度化。重点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制度,建立党群联系、干群联系的长效机制等。制度建设计划经督导组审核后,报上级党委活动领导小组备案。

5.召开总结会议。报请市委督导组同意后,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召开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通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做法和成效,查摆的突出问题和整改措施,存在问题和今后工作的努力方向。

五、组织领导和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梅州市教育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局领导担任副组长,各科(室、站、中心)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精干力量充实到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直属各学校也要建立相应机构,配齐得力人员,确保教育实践活动顺利开展。

(二)落实领导责任。要建立落实领导责任制度,建立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党员领导干部结合分工协助抓的工作机制。局党组和直属各学校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先行一步,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认真抓好教育实践活动,为全体党员、干部作出表率。局科级干部和直属学校其它班子成员、中层干部也要紧跟步伐,以普通党员的身份投入到活动当中,要努力向市教育局领导班子看齐,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建立市教育局领导班子教育实践活动联系点。活动中,局领导班子成员每人每月要深入联系点一次开展调研指导,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把联系点建成活动的示范点。

(三)加强督查指导。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要组织专门人员加强工作督查指导,了解反映各科室、直属各学校和“两新”组织党组织的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典型经验,提出意见建议,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教育实践活动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四)坚持统筹兼顾。坚持统筹安排、协调推进,使教育实践活动各个环节、各项工作有机衔接。要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各项教育工作任务、深入实施中央、省、市教育规划纲要、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维护教育和谐稳定、努力提高教育质量等中心工作紧密结合,与促进党员干部履职尽责、干事创业紧密结合,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五)加强宣传引导。要重视典型宣传,既宣传正面典型、发挥示范作用,又注意剖析反面典型、开展警示教育。充分运用梅州教育城域网、校园网、活动简报、学校墙报等载体,广泛宣传中央、省委和市委精神,宣传报道教育实践活动的工作进展和实际成效,宣传本单位职工和社会各界群众对局机关及直属各学校开展活动的积极反响,宣传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并及时进行总结推广,确保舆论宣传工作及时到位。

中共梅州市教育局党组

2014年2月13日

信息来源: 梅州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