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07年12月01日

梅州市东山教育基地建设项目资金认捐奖励方案

梅州教育局 edu.meizhou.gov.cn时间:2006-06-18 浏览次数:-

按照市东山教育基地领导小组的要求,为缩小东山教育基地建设资金的缺口,决定在市召开“两会”期间发动华侨、社会各界名人、民营企业家等捐资办学。东山教育基地建设需发动认捐的学校有市职业技术学校和东山中学新校区。经研究,现制定特如下认捐奖励方案:

一、梅州市职业技术学校

(一)认捐的标准及其对应获得的荣誉

1、凡捐赠款额达到梅州市荣誉市民的授予标准者,由基地办向市政府申报授予其“梅州市荣誉市民”称号,并聘为学校名誉理事长。

2、凡捐赠款额达100万元以上的单位或个人,聘为学校理事会理事单位或个人理事。理事会正副理事长按学校理事会章程产生。

3、凡捐赠款额达80万元以上,其捐赠所建楼宇(项目)以捐赠者名字命名,并在牌匾上标以捐赠额度和捐赠时间。若捐赠校门,其纪念方式将在校门显眼位置刻字纪念。

4、凡捐赠款额达5万元,可在教学大楼或实验大楼中的一个教室前以捐赠者名字命名,并刻牌纪念。

5、凡捐赠款10万元以上用于购置专业实验(实训)室设备,该室以捐赠者名字命名。

6、捐赠50万元以上设立奖教基金者,允许以捐赠者的意愿命名基金名称。

7、凡国内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捐资5万元至10万元者,由东山教育基地办办公室报请市政府授予“捐资办学尊师重教先进单位”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奖旗。

8、凡海内外单位、团体、个人(含三资企业)累计捐资10万元以上者,由基地办报请市政府授予“捐资办学尊师重教模范”称号,颁发荣誉证书,授予匾额。

9、在校园内设“捐资办学尊师重教”芳名纪念亭,凡捐赠2万元以上者均在亭内存照纪念,并注明其捐赠金额。

10、所有捐赠款项均按捐赠人意愿使用于捐赠项目,绝不挪作他用。

11、捐赠者有特殊要求的,可按捐赠者要求作其它纪念方法处理。

(二)认捐的项目及数量如下:

教学楼3栋,内含教室60个;

实验大楼3栋;

电工电子实验室3个;

家电实验室3个;

制冷空调实验室3个;

多媒体电脑室12个;

电钢琴室2个;

电子琴室2个;

会计模拟操作室1个。

二、东山中学新校区

(一)认捐的项目及其对应获得的荣誉

1、凡捐赠款额达10万元以上,教学大楼中的一个教室以捐赠者名字命名。

2、凡捐赠款额达20万元以上,教学大楼中的一个行政办公室以捐赠者名字命名。

3、凡捐赠款额达15万元以上,其中一间活动室以捐赠者名字命名。

4、凡捐赠款额达3万元以上,其中一间宿舍以捐赠者名字命名。

(二)认捐的项目及数量如下:

小学部教室36间;

小学部行政办公室3间;

小学部宿舍200间;

小学部活动室12间。

三、认捐款项的管理

为做好并答谢各位热心人士的捐赠活动,所有捐赠款项(捐赠资金均以人民币为标准计算)均由 “梅州市东山教育基地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接收、统一管理。凡捐赠单位或个人,均由东山教育基地办公室和两间学校记载入册。

梅州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