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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档时间:2012年03月08日

梅州市教育局党组新闻发言人制度

梅州教育局 edu.meizhou.gov.cn时间:2011-10-20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保障党员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促进社会和谐,营造良好舆论环境,推进党组新闻发布工作和党务公开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发布形式

新闻发布可视不同情况,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新闻通气会、接受记者采访、网络发布等形式进行。新闻发布会应做到时间简短、主题集中,新闻发布稿的起草和发送、新闻发布口径的确定、新闻发布会的程序和仪式要体现新闻发布会的特点,新闻发布稿一般不超过1500字,新闻发布会一般不超过90分钟。

二、发布内容、程序和时限

党组新闻发布会主要发布需要通过媒体使党员知晓的党内信息,广大群众普遍关心、需要正面回答与重点工作相关的问题。对重大决策部署、重大工作进展情况、重要会议、重大活动、重大工作成就等方面的党务信息,经党组主要负责人批准后,由党组相关负责同志主持并发布。涉及教育的重要经济、社会问题和热点问题,影响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的较大突发事件,报请市委领导批准后,由党组负责人主持并发布,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视情况逐步增加。

对突发性重大事件的处置,需要党员群众及时知晓的事情,可视情况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有关信息。

三、有关规定

党组设立新闻发言人1人,由梅州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安国强担任。新闻发言人要了解全局工作、熟悉新闻宣传。 新闻发言人实行培训上岗制度。市委宣传部负责将对新闻发言人进行培训和业务指导。

新闻发布计划应于每年年初报市委宣传部。严格执行新闻发布审批制度,未经批准的新闻发布会不得召开,各新闻媒体不得派记者参加,不得刊发相关报道。

党组高度重视新闻发布工作,定期研究解决新闻发布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妥善解决新闻发布机构、工作经费等实际问题。

·来源:梅州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