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党务公开意见和建议的收集办理工作。
二、党务公开办公室要采取召开党务公开监督员座谈会、设置党务公开意见箱等多种形式,收集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必须认真研究办理,并及时向有关职能科室反馈,对重要的意见和建议,必须及时向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三、意见和建议的办理结果,应以适当形式公开答复。对署名的意见、建议应将办理结果当面答复本人,并进一步听取其意见。
四、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办理结果的反馈时限一般不得超过半个月。
五、意见和建议的收集整理及办理情况要详细记载,记载情况要作为党务公开工作考核内容之一进行考核。
梅州市教育局
党务公开意见反馈及办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