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08年06月01日

关于开展梅州市教育系统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课题调研工作的通知

梅州教育局 edu.meizhou.gov.cn时间:2008-02-26 浏览次数:-

梅市教[2008]6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省委十届二次全会和市委五届三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关于贯彻〈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开展“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排头兵”学习讨论活动的通知〉的实施意见》(梅市发[2008]5号)文件精神,促进教育系统内统一认识,解放思想,推动我市教育事业大发展,为我市彰显后发优势,实现绿色崛起作出应有的努力。为抓好梅州市教育系统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课题调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由市教育局领导带队,组织有关科室成员分成若干个调研小组,深入全市八个县(市、区)、市直学校进行调研。调研以召开座谈会、发放问卷调查等形式进行。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市直学校要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形成书面调研材料。

(二)调研要对照市委提出的“七个缺乏”,从思想观念、体制机制、工作作风等方面着力查找本地本部门不适应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深入剖析产生问题的根源,形成指导实施“坚持科学发展,实现绿色崛起”的新思路、新途径、新举措。

(三)研究报告应包括基本情况、问题分析、趋势预测、工作措施等方面内容。(分析数据应有2003年与2007年的比较)

二、人员安排

(见附表)

三、时间安排

2008年3月1前为各县(市、区)及市直学校调研阶段,各县(市、区)及市直学校要在3月1日前将调研书面材料及电子稿报市教育局办公室,联系电话:2180881,邮箱:mzsjyj901@21cn.com。3月2日至3月15日市教育局调研组将深入基层调研。

附:梅州市教育局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课题调研安排表

梅州市教育局

二〇〇八年二月十八日

───────────────────────────

抄送:市政府陈卫平副市长、蓝汕兴副秘书长,市府办综合二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