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市教办[2008]1号
各科(室、站、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委十届二次全会,市委五届三次全会精神,根据《梅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排头兵”学习讨论活动的实施方案》(梅市教[2008]7号)精神,促进我局学习讨论活动深入开展,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本局内组织专题调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科(室、站、中心)要按照《梅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排头兵”学习讨论活动的实施方案》(梅市教[2008]7号)的要求,积极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开展学习讨论活动,各科(室、站、中心)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撰写一篇以上心得体会文章或理论文章,于3月20前交局办公室,3月底本局将召开学习研讨会。
二、各科(室、站、中心)要按照《关于开展梅州市教育系统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课题调研工作的通知》(梅市教[2008]6号)要求,在积极参与调研工作的基础上,有关科室要做好如下专题的调研及报告撰写工作:
1、如何加大教育投入,推进全市教育均衡发展;(计财科负责)
2、如何加快发展普通高中教育,实现普通高中教育新突破;(基教科负责)
3、如何加快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实现职业教育新突破;(职成科负责)
4、如何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教研室负责)
5、如何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人事科、继教中心负责)
6、如何加强教育设施设备建设,夯实教育发展基础;(教仪站负责)
7、如何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带动教育现代化。(信息中心负责)
调研报告应包括基本情况、问题分析、趋势预测、工作措施、保障机制等方面内容。基本情况中的各类数据必须用列表形式将2003年与2007年进行比较,并要将我市2007年的数据与全省、全国同期的数据比较。工作措施要有亮点且具有操作性。请有关科室认真组织撰写调研报告,并由分管领导审定后,于3月5日前连同电子稿一并送局办公室卢伟周处。
梅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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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 送:局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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