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教育局认真贯彻学习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积极转变机关作风,深入各学校进行实地调研,通过听课、查资料、座谈交流等形式,了解目前各学校对素质教育的贯彻落实情况,包括规范办学行为、课改等方面的情况,研究进一步推进我市中小学校深化教育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有效途径。在充分调研,反复征求局领导、各科室(站、中心)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梅州市中小学校素质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各阶段工作如下:
(一)规划起步阶段(2013年下半年)
实施素质教育应以转变观念、形成共识为前提。各级教育部门、各中小学校应转变以往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应试教育观念,树立发展学生个性,促进学生全面和谐发展的素质教育观念。
各县(市、区)教育局应根据本方案部署,结合实际制订实施方案,重点是加大宣传力度,健全评价体系,改革考核办法,强化实施素质教育的导向机制。
各中小学校相应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思路,重点是严格落实课程标准、开齐开足课程、减轻学生课业负担、规范办学行为。
(二)基础实施阶段(2014-2015年)
此阶段工作重点包括:一是抓德育,突出素质教育的重点;二是抓课改,提高课堂效率;三是抓特色,促进素质教育实施的深化;四是抓典型,以点带面,推动素质教育。
县(市、区)教育部门要抓好示范校创建,大力推广示范校在教育观念、办学方向、课堂改革、教学研究、办学特色等方面的突出成果和经验,带动其他学校素质教育的实施。同时,召开素质教育研讨会,分析实施素质教育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探讨解决这些问题的新思路、新办法,为实施素质教育创造良好条件。
各中小学校应着力提高综合管理水平,加强教师的师德建设及专业培养,更新教育观念,以适应素质教育的需要;要深化教学改革,打造高效课堂;要突出办学特色,并为特色教育提供必要的经费、师资和活动场地。
(三)推广普及阶段(2016年)
市及各县(市、区)教育部门进一步完善素质教育评价体系,并以素质教育评价体系考核学校的办学成效;每学年对素质教育工作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表彰。
各学校应将素质教育融入到学校日常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当中,建立起行之有效的素质教育长效管理机制,特色教育初见成效。
责任编辑:市教育局行评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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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市直行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有关学校,市教育局各科(室、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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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9月20日印发 (共印5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