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6年11月01日

关于报送教师先进事迹材料的通知

梅州教育局 edu.meizhou.gov.cn时间:2012-06-26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梅州市教育局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

当前我市教育系统正在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结合即将到来的第23个教师节,决定通过大力宣传教育系统先进人物、先进典型和工作成就,以维护教育的良好形象, 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要推荐宣传对象,可以是教师个人、也可以是教师群体,先进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要有事例、有细节,力求血肉丰满,文笔流畅,能反映出教师的敬业奉献精神和科学精神,并附个人工作照。我局将通过梅州日报、梅州教育简报及网络等形式向全市宣传。要求兴宁、五华3份,其余各县2份,市直学校各1份。请将书面材料于8月25日前送市教育局行评办,将材料(word格式)、先进个人照片请同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mzsjyhpb@21cn.com,邮件主题为:“xx学校xx教师先进事迹”。

联系人:吴小彦 朱刚 联系电话:2180881 2180883

梅州市教育局行评办

二〇〇七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