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市政府纠风办的部署和要求,为做好2007年全市教育系统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促进和加强教育系统的政风行风建设,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全市教育系统2007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第七次全会、市纪委二次全会和2007年全国、全省、全市纠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教育改革发展的任务,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招生办学和教育收费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改善和优化教育环境,促进教育发展和教育公平,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我市教育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坚持依靠群众,社会监督;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公开透明,务求实效;边评边改,评改结合;完善制度,规范行为;促进管理,加快发展。
为加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领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办学校要实行党委(党组)统一领导,“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其他部门各负其责,纪委、纠风部门组织协调,群众广泛参与的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保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落实,并取得明显成效。
(一)成立市教育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教育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统一部署,对政风行风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并对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参评学校的政风行风评议工作进行指导、督促、检查。
(二)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市教育局行评办)。抽调专人组成办公室,负责全市教育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计划、宣传报道、信息收集、情况上报、联络协调和检查考核等日常工作。
同时,从梅州城区部分学校抽调若干名文字表达能力较强的干部集中办公,做好日常工作。
(三)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参评学校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参照市教育局的做法,成立相应的机构负责本单位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加强领导和组织协调,并抽调精干人员组成专门工作班子负责政风行风评议的日常工作。
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市教育局负责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指导、督导和检查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的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各县(市、区)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政府纠风部门的指导下组织本部门和所属单位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各学校党组织及行政班子负责组织本校的政风行风评议工作。
按照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对评议学校要“精心组织,分步实施”的要求,2007年我市教育系统的评议对象是:
所有公办中小学原则上两年评完,今年评议多少按隶属关系由各地自行确定。市直学校重点抓好东山中学、曾宪梓中学的评议工作。
5.执行收费公示制、承诺制、收费通知、收费卡情况。
7.是否存在违规收取“择校”费、借读费、赞助费、捐资助学费情况。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采取问卷调查、暗访检查、公开评议和组织考核四种形式进行,市、县(市、区)的评议内容、标准在我市教育系统内保持一致,做到议评结合,结果公开透明。
(一)群众问卷调查: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通过组织群众填写“民主评议教育行政部门政风行风工作问卷调查表”的方式进行,参评学校通过组织学生、家长和社会人士填写“民主评议学校校风情况问卷调查表”的方式进行。
群众问卷调查采取定向调查和抽样调查两种形式进行。定向调查应在学生、家长中进行;抽样调查应在教育行政部门和参评学校的“窗口岗位”中进行。
问卷调查表中的总体评价分为满意、基本满意和不满意三个档次。被调查者根据问卷调查表中的评议内容,应实事求是地对教育行政部门和参评学校作出评价,80—100分的为满意,60—79分为基本满意,59分以下为不满意。同时,可填写具体问题和建议。
(二)暗访检查:采取不定期地组织暗访组对教育行政部门和参评学校的校风情况进行跟踪检查暗访;检查暗访的情况要做好记录,发现问题要及时反馈给有关单位,限期整改。
(三)公开评议:依靠各地行风评议团,通过深入调查、召开会议,面对面的评议。市、县(市、区)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就群众问卷调查和暗访检查中所反映出来的问题,经过归纳梳理后,召开有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参评学校领导参加的会议,由行评团就教育系统政风行风现状、存在的问题进行面对面的评议。
(四)组织考评:由市、县(市、区)行评团根据掌握的情况,对教育行政部门和参评学校校风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分为宣传发动、自查自评、落实整改、接受评议四个阶段,从5月开始至11月结束。
1.成立领导机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参评学校均要成立政风行风评议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指导本地区、本部门、本学校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做到机构健全,责任到人,工作到位。
2.学习文件,提高认识。各单位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中央和省有关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对政风行风建设和行风评议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3.制定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实施方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参评学校要根据市教育局实施方案和当地政府纠风部门的要求,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制定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方案,做到目标明确,任务具体,措施有力,方法得当。
4.召开动员大会,部署行评工作。市教育局将召开全市教育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动员大会,传达贯彻中央和省、市的有关工作指导意见和要求,部署全市教育系统的行评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参评学校也要召开干部教师大会,对搞好本单位的行评工作进行具体部署。
5.广泛宣传,营造氛围。通过教育网站、电子屏幕、报纸杂志、横幅标语、情况简报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教育系统的职能,教育改革发展的成果,教育改革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宣传政风行风评议的意义和作用、评议内容和要求,营造良好的行评氛围,使大家认识政风行风评议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责任感,积极主动地投身到政风行风评议活动中。
6.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参评学校要向社会公布政风行风评议举报电话、意见箱、电子邮箱,市教育局在梅州教育城域网网站主页设立政风行风评议专栏,拓宽渠道,广泛收集意见。
各单位要对照评议内容和要求逐项进行自查自评自纠,按“边查边评边改”的原则,发现什么问题就要解决什么问题。要通过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走访服务(教育)对象、设立政风行风评议专用意见箱、电子邮箱等,收集对本单位政风行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并将社会各界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及意见归纳整理,找准本单位在政风行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对照政风行风评议的内容和要求,边查边改,以查促改。各单位在完成自查自评工作后,要及时写出自查自评报告,分别报上一级行评办和当地政府纠风办及行评团。自评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基本情况,抓政风行风建设的主要措施与成效,自评及征求意见的主要做法,自评的等次,存在的问题及努力方向等。
教育局在抓好本单位自查自评工作的同时,要组织有关人员加强对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参评学校开展自查自评工作的监督检查;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对所属中小学自查自评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各单位针对自查自纠情况,结合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深入分析,突出重点,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具体整改措施,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对能及时解决或通过努力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对一时不具备条件解决的,要列出整改计划;对涉及政策性的问题,要做出说明。通过落实整改,促使广大干部和教师理想信念进一步坚定,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意识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执政能力和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高,存在的主要问题得到较好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迎接各级行评办、行评团组织的政风行风评议整改情况检查。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前面三个阶段的工作进行小结,由市教育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向市直行评领导小组提交转段申请报告,经批准后转入评议阶段。
在巩固提高上一阶段整改成果的同时,作好准备,认真向政风行风评议团汇报本单位政风行风建设的情况,并虚心接受其检查评议。行评团将通过听取单位情况汇报、问卷调查、查阅资料、明查暗访、召开各界人士座谈会等形式,进行“面对面”、“背靠背”的评议,各单位、各部门要积极协助、主动配合行评团做好评议工作。对行评团提出的评议意见和建议,要认真对待,逐条梳理,分析原因,研究进一步整改的措施,并抓好落实。评议工作结束后,市教育局将于11月份对全系统的评议情况进行总结,对评议结果优秀的单位进行表彰;对问题较多、整改不力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督促整改,并取消该单位的各项评先评优资格。通过今年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各单位要认真总结经验,吸取教训,研究对策,从健全机制和完善制度入手,建立起比较完善的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
认真开展教育系统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是对近几年来全市教育系统工作成果的集中展示和检验,是推进教育改革,办人民满意教育的助推器,也是对全市教育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工作水平和工作能力的大检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此次政风行风评议工作,要把它与推行依法行政、依法治校结合起来,与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三服务一促进”活动、推进校园廉政文化建设和建设“和谐校园”结合起来,把它作为维护教育形象,创建文明行业,改善和优化教育发展环境的重大举措,认真抓紧抓好。要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工作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分级负责,条块结合”的原则,实行政风行风评议工作责任制,把工作落实到位,责任到人。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参评学校要采取各种办法措施大力加强政风行风评议的宣传工作,主动争取社会各界的关心、理解和支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利用电台、电视台、报纸、杂志等主流新闻媒体与利用教育自身舆论阵地相结合,多形式、多渠道地宣传教育的地位、作用,宣传教育改革发展成果,宣传教育系统先进典型的精神面貌和模范事迹,宣传教育系统纠风工作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同时,要实事求是地指出教育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开展宣传活动时,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的主要领导及有关部门领导汇报,并请他们给予指导。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参评学校要坚持“两手抓”,正确处理好评议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的关系,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评议实施办法,精心组织落实,以评议为契机,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监督约束机制,大力提高教育系统各级干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广大教职员工廉洁自律意识、教书育人和服务育人意识,提高职业道德水平,推进我市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参评学校要转变思想作风,加强调查研究,结合各自实际,找准存在的问题,重点是要在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上,尤其是对教育收费、考试招生、教材采购与教辅材料购买、教育经费管理使用、政务校务公开、师德师风等领导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认真梳理分析,找准存在问题的原因,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目标和整改方案,狠下功夫,认真抓好落实,把整改贯穿到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全过程,务求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取信于民。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参评学校要尊重评议代表的监督权、评议权和表决权,加强与本地政府纠风部门及评议代表的沟通和联系,积极主动地配合评议代表开展工作,认真正确对待评议代表的意见和建议,确保评议代表顺利履行职责。
在政风行风评议期间,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参评学校要建立简报制度,及时向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当地行评办沟通和报告情况。每个阶段工作结束后,都要把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开展情况书面逐级上报。评议活动结束后,各部门、各单位要将评议工作总结逐级上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行评办。最后,由市教育局汇总上报省厅主管部门。
市教育局将对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参评学校的政风行风评议结果进行通报,并将结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及评估当地教育行政工作绩效、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改革发展的实效的重要依据;对政风行风建设效果不明显、政风行风评议结果差的单位,在全市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对在政风行风评议中解决问题不力,工作推诿,工作方案不落实,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追究有关单位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1、民主评议教育行政部门政风行风工作问卷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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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民主评议学校校风情况问卷调查表
民主评议教育行政部门政风行风工作
真诚地感谢您对民主评议教育行政部门政风行风工作的支持!希望通过您对教育行政部门政风行风建设情况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请如实填写问卷调查表并在相应的栏目内划上“√”,如果您认为被评教育行政部门政风行风还存在一些具体问题,请在“具体意见和建议”栏中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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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对于署名提出具体意见、建议且被教育行政部门采纳的,或者举报被查实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给予适当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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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对于署名提出具体意见、建议且被教育行政部门采纳的,或者举报被查实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给予适当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