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6年11月01日

在全省教育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梅州教育局 edu.meizhou.gov.cn时间:2012-06-26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梅州市教育局

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罗伟其

(二○○七年五月十六日)

同志们:

今天,省教育厅召开全省教育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动员大会,主要目的是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按照 省委、省政府和省纪委、省政府纠风办的部署和要求, 认真抓好《2007年广东省教育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我省教育系统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推进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使我省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上新台阶,出现新局面。这次会议既是我省教育系统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动员会,也是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推进会。省纪委、省政府纠风办、省直机关工委对这次会议非常重视, 省纪委常委、省政府纠风办主任巫颂平同志、省直机关纪工委副书记、省行评办主任王爱群同志 专程莅会指导并将作重要讲话,各地、各高校要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下面,我先讲几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进一步提高对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省教育系统高度重视政风行风建设,在依法行政、依法办学、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育收费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我省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现状和趋势总体上是好的。 一是全系统高度重视加强政风行风建设。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部署,把政风行风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干净干事。广大干部和教职员工认真学习教育法规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文件,不断提高思想觉悟,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增强自律意识,改善工作和服务态度,自觉参与政风行风建设,为维护和树立教育的良好形象而不懈努力。 二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政风行风建设的自觉性不断增强。 我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坚持政务公开制度,开通了教育咨询投诉电话,参与 “ 民声热线 ” 上线活动,倾听群众对教育问题的反映或投诉,教育行政部门和许多学校聘请了行风监督员、教育收费监督员,各级各类学校建立并推行了校务公开制度,实施了高校 “ 阳光招生工程 ” ,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举办家长学校或经常召开家长会,保持与家长联系沟通,等等,自觉接受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是教育收费规范化程度不断提高。 全省各地 始终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纠建并举,注重预防的原则, 充分发挥治理教育乱收费厅际联席会议的作用, 全面落实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责任制,通过定期组织专项督查,严肃查处违规收费行为,扎实推进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目前,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长效机制已逐步形成,各级各类学校依法收费观念日益增强, 教育乱收费现象有明显下降趋势, 全省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四是学校师德师风建设成效明显。 各地、各校坚持将师德教育作为营造和谐校园的重要内容,多渠道、分层次开展多种形式的师德教育活动。注意发现和广泛宣传模范教师的先进事迹。 全省教育系统涌现出大批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为人师表的先进典型。 广大教师遵纪守法、传道授业、辛勤耕耘、无私奉献,表现出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精神风貌,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尊重。 五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作风建设明显加强。 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坚持 把作风建设摆到重要位置,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和改进机关工作作风,着力解决本单位本部门存在的阻碍教育改革发展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基层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努力打造 “ 为民、务实、清廉 ” 的服务型机关。广大干部职工切实从 “ 我 ” 做起,从现在做起,从为基层和群众办好每一件具体事做起,为发展服务、为基层服务、 为群众服务的意识不断增强,推进了服务型机关建设。

这些成绩的取得,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的政风行风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是,离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需要我们进一步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的政风行风建设,根据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今年在教育系统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教育工作非常关心和重视,同时,也是依靠人民群众的有序监督,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促进教育系统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推进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首先,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是我省教育系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和内在要求。要践行 “ 三个代表 ” 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关键要有 “ 为民、务实、清廉 ” 的好思想、好作风。发展教育事业关系民族素质的提高,关系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和希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是各级政府主管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行政机关,培养高素质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是各级各类学校的根本任务。教育系统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就是要通过倾听民声,了解民意,集中民智,推动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广大教育工作者进一步树立 “ 为民、务实、清廉 ” 的思想,切实纠正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不良风气,对人民群众不满意的突出问题进行整改,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协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维护教育公平,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其次,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是强化人民群众对教育系统实行民主监督,推进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的客观需要。由于现阶段我省教育发展的不均衡,教育发展的水平和质量不能完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优质教育的需求。教育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受到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关注,教育已成为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重要行业。因此,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教育系统的工作作风、服务质量的监督最直接、最有力。我们要通过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把对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及裁判权交给群众,让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监督,这对于我们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搞好整改,堵塞漏洞,贯彻落实好《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进一步推进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十分重要。

第三,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是继续纠正不正之风,加强全省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举措。近年来,经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和广大教育工作者的共同努力,教育系统的政风行风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由于多种原因,教育系统的政风行风仍然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有些党员、干部作风不扎实,服务意识不强,办事推诿拖拉;有些单位及学校违规收费现象屡禁不止;有些学校办学行为不规范,刊登模糊或不实广告,误导甚至欺骗群众,失信于民等等。这些问题虽然发生在一些学校、一些单位和个别人员之中,但已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我省教育的形象和声誉,干扰了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这些问题不解决,不仅会影响教育事业的发展和教育改革的深化,严重的还会影响社会的稳定,损害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就是通过社会各界的有序监督,及时发现我省教育系统存在的不正之风和不规范行为,并且进行有效治理和整改。

第四,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也是促进和谐校园、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为了顺利推进我省教育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参评学校必须组织和推动广大干部和教职员工认真学习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和加强作风建设的文件,让大家进一步了解、熟悉有关教育政策和规定,以及政风行风建设的要求,提高参与民主评议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主人翁的责任感和自律意识,从而促进职业道德和师德师风建设,推动各项管理工作的水平进一步提高,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政策措施更加落实,行政行为、办学行为更加规范,有效遏制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发生,化解矛盾,增进团结。从创建和谐文明校园做起,达至全省教育系统风清气正,协调发展,进而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广东作出贡献。

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参评学校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从保持党的先进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从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协调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高度,深刻认识我省教育系统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抓紧、抓实,促进教育系统政风行风的根本好转。

二、进一步明确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为了认真做好全省教育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确保评议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日前,省教育厅经报省政府纠风办同意,制订并印发了《 2007 年广东省教育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公办学校要根据方案的部署和要求,周密安排,精心组织,扎实推进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

第一,要明确评议工作的指导思想。这次我省教育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是根据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全国纠风工作会议的要求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进行的,总体要求是: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第七次全会和 2007 年全国、全省纠风工作会议精神, 紧紧围绕教育改革发展的任务,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招生办学和教育收费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改善和优化教育环境,促进教育发展和教育公平,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第二,要明确评议工作的基本原则。我省教育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坚持依靠群众,社会监督;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公开透明,务求实效;边评边改,评改结合;完善制度,规范行为;促进管理,加快发展。 坚持把政风行风建设与教育系统的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与推行依法行政、依法办学结合起来,与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 “ 三服务一促进 ” 活动、推进校园廉政文化建设和建设 “ 和谐校园 ” 结合起来,把我省教育系统的政风行风建设推向一个新水平,以良好的政风行风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努力使行政和办学行为更加规范,行业风气明显提升,群众对教育系统政风行风状况基本满意。

第三,要明确评议对象和主要内容。这次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对象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 及其直属事业单位 和部分公办学 校。省直重点抓好华南农业大学、广东工业大学的评议工作,广州、深圳市分别抓好广州大学、深圳大学的评议工作。其他高校应当按照有关要求认真抓好学校的行风建设,但今年不开展评议活动。

按照我厅《实施方案》的要求,全省所有公办中小学原则上两年评完,今年评议多少按隶属关系由各地自行确定。

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政风行风评议的主要内容是: 领导班子的政治责任感、事业心情况;贯彻执行党和政府教育方针、政策情况;依法行政、履行职责情况;解决困难家庭子女上学问题情况;推进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情况;推进教育改革、加快教育事业发展情况;执行依法办学情况;干部和其他管理人员勤政廉政情况;改进干部作风、服务态度情况;推行政务公开、校务公开情况;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建立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情况等。

对学校政风行风评议的主要内容是: 领导班子的政治责任感、事业心情况;贯彻执行党和政府教育方针、政策情况;依法办学情况;执行教育收费政策、规范教育收费行为情况;执行收费公示制情况;执行 “ 收支两条线 ” 管理情况;是否存在违规收费情况;是否存在乱办班、乱补课、乱订复习资料情况;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情况;实行校务公开情况;干部教师廉洁奉公情况;师德师风、教书育人情况;对群众来信、 来访的态度及处理情况;建立校风教风学风建设长效机制情况等。

第四,要明确评议方法和评议步骤。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采取问卷调查、暗访检查、公开评议和组织考核四种形式进行,省、市、县的评议内容、标准在我省教育系统内保持一致,做到议评结合,结果公开透明。

评议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4 月至 5 月份为宣传发动阶段 。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参评学校要认真 部署行评工作,成立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提高 做好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行评工作,努力营造全社会了解、关心、支持教育系统评议政风行风的良好舆论氛围。 6 月至 7 月为自查自评阶段 。 通过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走访服务(教育)对象、设立政风行风评议专用意见箱、电子邮箱等,收集对本单位政风行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并将社会各界及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及意见归纳整理,找准本单位在政风行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对照政风行风评议的内容和要求,边查边改,以查促改。 8 月至 9 月为落实整改阶段。 各单位针对自查自纠情况,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具体整改措施。对能及时解决或通过努力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对一时不具备条件解决的,要列出整改计划;对涉及政策性的问题,要做出说明,务求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迎接各级行评办、行评团对教育系统的政风行风评议整改情况检查。 10 月至 11 月为接受评议阶段。 各单位在巩固提高上一阶段整改成果的同时,作好准备,认真向政风行风评议团汇报本单位政风行风建设的情况,并虚心接受其检查评议。对行评团提出的评议意见和建议,要认真对待,全面梳理,逐条分析,研究进一步整改的措施,并抓好落实。每个阶段的工作结束后,各市教育局、各直属单位和省重点抓好的两所高校都要及时向省教育厅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报送阶段工作总结。评议工作全面结束后,省教育厅将于 11 月份对全系统的评议情况进行总结,对评议结果优秀的单位进行表彰;对问题较多、整改不力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对工作推诿,给行评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追究有关单位责任人的责任。

三、抓住重点,以评议工作促进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根本目的,是推动我省教育系统各级领导和广大教职员工深入学习教育法规和政策,学习中央和省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文件,进一步提高自身素质,改进作风,规范行政和办学行为,逐步建立健全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促进我省教育事业的改革发展和教育公平,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因此,解决好群众反映最强烈的政风行风问题,是开展民主评议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今年在全面深入推进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基础上,要着力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第一,切实加强和改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作风建设。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是各级政府主管教育改革、发展的行政机关,在教育改革发展稳定中承担着宏观指导和协调管理职能,在建设教育强省、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进程中,肩负着重要责任和使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一定要充分认识加强作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要带头解放思想,切实加强思想和作风建设,勇于改革创新,带头狠抓工作落实;要团结和带领教育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艰苦奋斗,抢抓机遇,应对挑战,奋发进取,一步一个脚印地推进教育强省建设,为我省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而共同努力。

第二,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行为。教育不规范收费是久治不愈的 “ 顽症 ” ,人民群众对此反映最强烈,也最不满意。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就要从人民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抓起,以治理教育不规范收费的实际效果取信于民。各级各类学校要清醒地认识到,教育事业发展与教育经费短缺的矛盾将在相当长一个时期内存在,但是,这绝不能成为向学生开口收费的理由;要清醒地认识到靠乱收费来弥补公用经费不足的办法是极其错误的,靠乱收费来建设学校是不现实、不正确且政府也不支持的,因此,各 高校必须严格规范收费行为,坚持依法收费, 加强高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各公办高中要 严格执行招收择校生 “ 三限 ” 政策,并及时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要 落实中小学 “ 一费制 ” 和 农村免费义务教育收费办法。 各地要坚持 “ 谁主管、谁负责 ” 的原则,一级抓一级,一块一块抓落实,一校一校抓治理;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建立健全治理和预防教育乱收费的体系和机制;坚持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协同动作,形成相关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重在治本,推进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第三,依法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新《义务教育法》对义务教育阶段的办学行为作了一系列明确规定。全体教育工作者都要认真学法、知法、执法。今后,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不得开除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不得选用未经审定的教科书;不得以任何名义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公办学校的性质;不得以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 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必须严格执行 这六个 “ 不得 ” 的规定,认真对照检查,切实抓好整改。前几年,由于种种原因曾改制了一批中小学校,各地对已改制的学校要进行全面的清理整顿,符合法律规定的,符合 “ 四独立 ” 要求的,符合办学标准的,可以继续办下去,并努力办好。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必须坚决整改到位。省教育厅将组织力量,对不规范办学行为进行督查,并一查到底,直到消除不规范办学行为为止。

第四,深入推进创建教育收费规范县活动。开展 创建教育收费规范县 活动,是从源头上治理教育乱收费行为的重要举措。目前此项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效,今年还要 继续深入推进。 一是要进一步明确工作 责任。 各地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由教育、纠风、物价、财政等部门参加的创建活动领导机构,加强对创建活动的领导,把创建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积极组织,精心部署。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 “ 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 ” 的工作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层层抓落实,切实抓出成效。 二是要严格坚持创建标准。 各地在创建过程中必须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标准,不能降格以求,更不得弄虚作假,确保创建活动健康、有序进行。 三是要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导作用。 各地要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加大力度宣传开展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宣传收费规范县的做法、经验,宣传规范县的工作成效,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的良好氛围。各地要一方面加强对收费规范县的管理和督促,巩固成果,防止反弹;另一方面继续深入推进创建工作,争取更多的县(市、区) 进入教育收费规范县(市、区)的行列。

四、加强领导,确保评议工作取得明显实效

这次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要求高,任务重,社会关注程度高,各地、各参评学校要切实加强领导,周密组织,精心安排,狠抓落实,确保评议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此,必须认真做好以下几件事:

(一)抓紧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是今年全省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参评学校要抓紧建立健全评议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并且做到思想重视,认识到位,措施有力,工作落实。要联系实际,制定贯彻落实 《 2007 年广东省教育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实施意见或实施办法, 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良好的精神状态抓好评议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与当地政府纠风部门联系沟通,主动争取政府纠风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各地、各参评学校都 要组织精干高效的工作班子,保障评议工作的顺利进行并取得明显实效。

(二)着力营造民主评议的良好氛围。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参评学校要通过层层召开动员大会,印发宣传资料,广泛宣传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的重要意义。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站等途径,向社会广泛宣传教育改革发展的成果,宣传政风行风建设的措施,宣传评议工作的进展情况,表达诚恳听取意见、接受监督的意愿,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认真组织广大干部和教职员工学习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有关文件,使大家明确政风行风评议的目的、意义、内容和要求,充分调动广大教育工作者主动参与的热情和积极性,积极投入评议工作之中,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和参与政风行风建设,个个为维护和树立教育的良好形象而努力的良好氛围。

(三)抓好工作落实,务求实效。各地、各参评学校要按照实施方案的部署和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和办法,抓好工作的落实。每个阶段都要有动员,有布置,有目标,有要求,有措施,有检查,有总结,决不能马虎应付,走过场。一方面要虚心听取政风行风评议员、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对教育行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另一方面要坚持开展自查活动,对收集、了解到的相关信息、情况和评议意见进行认真梳理、综合分析,找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并付诸行动。要认认真真、扎扎实实地干,保证每一项工作的落实,务求取得教育政风行风建设的新成效。各地、各参评学校要坚持边评边改、以评促改、评改结合的原则,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迫切、最不满意的问题,切实规范行政行为和办学行为。

(四)省教育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在评议工作中要起表率作用。凡是要求参评单位做到的事情,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必须带头做到,要求参评单位完成的任务,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必须带头完成,要求参评单位达到的目标,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必须首先达到。厅机关全体干部,特别是处级以上干部要切实负起组织管理的责任,带头贯彻落实《实施方案》,带头参加和组织好民主评议工作,以自己的模范行为和工作实效,带动全省教育系统顺利完成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各项任务,为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上新水平,为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做出新贡献。

同志们,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既是我省教育系统践行 “ 三个代表 ” 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实际行动,也是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协调发展的重要措施。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积极投入到政风行风建设中来,求真务实,奋发进取,认真贯彻落实我省教育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以优良的政风行风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让党和政府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