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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校园安全委深入到兴宁督查“10.20”交通事故及《致学生及家长一封信》的落实情况

梅州教育局 edu.meizhou.gov.cn时间:2019-10-24 浏览次数:-

为深入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一步做好全市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工作,提高学生及家长交通安全意识和能力,维护校园及周边交通秩序,减少涉校涉生交通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师生人身安全。10月23日,市教育局朱志强副局长带领市校园安全委成员深入到兴宁督导检查兴宁“10.20”交通事故及抽查“文明出行,从我做起”《致学生及家长一封信》的落实情况。

市校园安全委一行在兴宁第一小学召开了“10.20”事故调查座谈会。兴宁市教育局领导及相关股室人员和第一小学、齐昌中学、宁中校长同分管安全副校长、涉事学生班主任等相关工作人员参加此次座谈会。会上,朱志强副局长逐一仔细了解涉事学生的家庭背景、在校表现和目前健康状况,敦促涉事学校查漏补缺,认真做好事故善后工作,善待学困生,加强做好家访工作,调整好在校师生情绪,稳固校园正常教学秩序。

朱志强同志强调:一是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学校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安全无小事思想,学校主要领导要结合第二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切实不忘做好人民教师、优秀校长的初心,牢记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使命,切实担负起校园安全责任;二是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学校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各级学校将市教育局向全市学生家长发出的“文明出行,从我做起”一封信,各班级班主任必须利用班会课时间组织认真学习,进行小测,让学生牢记于心,切忌流于形式,切实将安全制度落实到位,抓细抓早抓出成效;三是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学校要正确把握突发事件报送时效,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将对因工作落实不到位不及时的单位负责人,追究相关责任。

兴宁市教育局负责同志表示一定全面贯彻落实本次座谈会议精神,并着重做好涉事学生事故善后工作,严格按照“文明出行,从我做起”的《致全市中小学生及家长的一封信》要求,进一步压实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工作,严防学生交通安全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