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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校共建,护“未”成长

梅州教育局 edu.meizhou.gov.cn时间:2020-06-04 浏览次数:-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全面深入推进“法治进校园”活动,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学生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建设法治校园、平安校园。63日下午,梅州市人民检察院与梅州市教育局在梅州市东山学校举行了法治副校长的聘任仪式,梅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陈映蕾同志,第七检察部负责人钟文巾同志被增补聘为梅州市东山学校、培英中学法治副校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少荣、副检察长陈映蕾、市教育局副局长朱志强等相关领导及东山学校、培英中学校方代表参加了活动。

梅州市人民检察院、市教育局有关领导在东山学校负责人的陪同下到学校现场走访、查看。详细了解了东山学校校园安全管理、开展预防性侵害和校园安全法治宣传教育等方面工作的落实情况。

教育局副局长朱志强同志代表教育系统发表热情洋溢的讲话,对市人民检察院长期以来为我市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在民办学校聘任法治副校长将极大地提升我市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为建设“法治梅州”、“幸福梅州”提供强有力的保障。法治副校长要立足所在学校,积极出谋划策,充分利用自身的工作优势,指导学校开展各种专题法治教育,争取将所在学校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做出特色,形成亮点。朱志强副局长针对学校法治教育工作的开展强调:一是学校法治教育要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二是各校要明确不同群体法治宣传教育的主要目标和整体内容。三是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的作用,努力构建有利于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法治环境。

聘任仪式上,朱志强副局长宣读了《关于增补聘任陈映蕾等同志为市直学校法治副校长的通知》,并为受聘法治副校长颁发聘书。市人民检察院吴少荣检察长向东山学校、培英中学赠送《青春之帆法律读本》。

市人民检察院吴少荣检察长强调指出,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如何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犯罪,是全社会高度关心和关注的问题。检察院将围绕法治副校长的主要职责,协助学校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犯罪预防、权益维护以及法治校园、安全校园建设等工作,并就如何开展“检校共建,护未成长”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常态化的疫情防控工作,夯实责任,筑牢疫情防控防线。二是要强化措施落实,巩固法治成果,落实好“一号检察建议”。三是要讲究工作方法,突出重点,加强未成年人的法治宣传教育。最后,吴少荣检察长希望各级部门要协调联动,紧紧围绕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从源头上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和杜绝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行为,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共同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