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至12日,省防范学生溺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省督导检查组对我市防范学生溺水和加装安全防护设施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8月11日,省督导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台账、查看实地和座谈交流相结合的方式,先后对兴宁市、平远县两个地区的防范学生溺水工作和校园安全工作进行深入检查指导。
8月12日上午,省督导检查组在市教育局三楼视频会议室与市防范学生溺水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进行座谈交流。
会上,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市教育局副局长罗涤权同志全面汇报我市预防学生溺水和校园加装安全防护设施工作开展情况,市防范学生溺水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分别进行汇报发言。
省督导检查组组长省教育厅安保处处长江存余同志指出,通过两天的督导检查,梅州市高度重视防范学生溺水工作和加装校园安全防护设施工作,工作扎实,成效明显。同时,结合梅州市实际,强调了八个方面的工作要求: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以细之又细,实之又实,严之又严的作风,全力抓好防范学生溺水工作。二要根据本系统、本领域特点和职能,加快制定梅州市防范学生溺水工作指引。三要强化宣传教育,经常性进行防溺水“六不准”“两会”教育,让防溺水安全教育入心入脑。四要加强对重点水域风险点的隐患排查。五要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外来务工子女等重点群体的关心关爱,加大周末、节假日、暑期的安全提醒,建立重点人群工作台账。六要疏堵结合,引导学生学会识别危险水域。七要妥善做好溺水事件的处置工作。八要建立健全督导问责机制,压实安全责任。
最后,罗涤权同志对贯彻落实省督导检查组工作要求和持续深入推进防范学生溺水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迅速传达,压实责任。要求各成员单位,扎实履行部门职责分工,切实履行部门责任。二是迅速落实,密切配合。加强部门的协同联动体系,推进防范学生溺水各项工作,及时报送部门经验做法,形成工作快报,推广经验做法。三是迅速排查,强化督查。加强涉水隐患地域的排查,常态开展督导检查,打通防范学生溺水工作的“最后一公里”,全力做好防范学生溺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