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监管,广泛发动我市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校外培训治理,提升校外培训治理水平,经各县(市、区)各单位推荐、严格审核和聘前公示,梅州市“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办公室决定聘用孔怀志等30人为第一期梅州市校外培训社会监督员,任期三年(第一届任期为2023年10月—2026年10月),现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选荐校外培训社会监督员,组建公众监督队伍参与校外培训治理,是整体服务推进我市“双减”工作的重要举措之一。梅州市“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办公室将加强管理,充分发挥校外培训社会监督员在校外培训治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校外培训社会监督员应当严格要求自己,做到以下要求: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刻理解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二)热心教育事业,关注教育发展,热爱校外培训社会监督员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荣誉感,认真履行职责;
(三)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公正廉洁、作风正派,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密切联系群众、公信力较强。
同时,校外培训社会监督员要加强学习,熟悉校外培训政策法规,丰富教育教学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进一步提升自身素质和能力,在校外培训治理方面充分发挥监督作用,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促进我市校外培训机构健康、有序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梅州市“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办公室将对校外培训社会监督员实行年度考核及退出机制,对履职不力、违纪违法的监督员予以解聘。
附件 梅州市首届校外培训社会监督人员名单.docx
梅州市“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办公室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