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教育要闻

2021年特级教师评审通过候选人公示文稿

梅州教育局 edu.meizhou.gov.cn时间:2021-07-19 浏览次数:-

根据《特级教师评选规定》(教人〔199338号)《关于开展南粤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暨特级教师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粤教人函〔20219号)等文件精神,经省教育厅组织评审,下列同志通过了2021年特级教师评审,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172028日止,共7个工作日。若对评审通过的特级教师候选人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候选人所在单位、所在单位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受理部门:

1.广东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广州市农林下路72号)

邮政编码:510080     联系人:蒋老师、邱老师

联系电话:020-37628623/37629059

2梅州市教育局人事

地址:梅州市教育路5,电话:0753-2180895

邮政编码:514021     联系人:范美冲、徐丹娜

附:梅州市2021年特级教师评审通过候选人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