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020年秋季招生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各级各部门的全力配合下,已顺利开展并接近尾声。近期,我局接到群众反映:有学校向学生家长收取赞助费,并违规接收未经免摇号直接录取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的学生。
根据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省教育厅“六项规定”、《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粤教基﹝2020﹞3号)等文件规定,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费”,对学校擅自增设收费项目,不按规定开具收费票据的,受教育者有权拒交,并向市场监管部门、教育主管部门投诉。同时,严禁学校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不得擅自接收非经统一招生程序录取的学生。我局提醒广大家长,未按照统一招生程序入读学校的学生,将无法获得正常学籍,无正常学籍将影响学生考试、升学、毕业。
民办学校收取赞助费和擅自接收学生属违法违规行为,欢迎广大群众举报,我局对学校违反规定的行为坚决制止,并将会同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相关单位追责问责,绝不姑息。
梅州市教育局投诉举报电话:2180802
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电话:12315
梅州市教育局
2020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