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梅州市教育局
广东省雁洋公益基金会关于评选表彰2020年梅州市“叶剑英基金优秀校长奖”的通知》(梅市教〔2020〕55号)文件要求,经市教育局评优领导小组评审,现对2020年梅州市“叶剑英基金优秀校长奖”拟表彰人选予以补充公示。
若对公示人选有异议,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自报或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公示时间:2020年9月9日-9月15日
受理单位:梅州市教育局
地址:梅州市教育路5号
邮编:514021
联系电话:2180895
附:2020年梅州市“叶剑英基金优秀校长奖”
拟表彰人选补充公示名单
梅州市教育局
2020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