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梅州市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梅市教〔2023〕19号)精神,结合今年民办招生工作日程安排,我局对市直民办学校初一级具有免摇号资格人员名单进行了复核及公示,并对报读我市市直民办学校初一级初审不通过的学生进行了报名资格复审,现将公示无异议的免摇号录取人员名单及报名资格最终审核结果一并向社会公布,并将相关事项强调如下:
一、公示无异议的免摇号录取人员为民办学校确认录取学生,不再为其保留原公办学校招生学位,也不得报名参与我市其他民办学校招生录取。
二、民办学校扣减免摇号录取人数后的剩余招生计划数面向社会公开招生。民办学校走读或寄宿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人数超出相应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
三、报名资格复审不通过的学生(详见附件4),报名自动作废,不参与民办学校电脑随机摇号。
特此公告。
附件:1.2023年市直民办学校招生相关数据
2.2023年市直民办学校初一级免摇号录取人员名单
3.
2023年报读市直民办学校初一级资格审核通过名单
4.2023年报读市直民办学校初一级资格复审不通过名单
梅州市教育局
2023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