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全面开展依法治校创建活动的通知》(粤教策函〔2017〕78号)精神,按照《梅州市教育局全面开展依法治校创建活动方案》认定工作程序,经学校自查自评、县(市、区)教育局认定,我局对申报学校进行审查。现将拟认定学校名单公示如下(详见附件)。
公示期间,如持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我局反映。为方便核实了解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通讯地址和电话。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4日—12月10日止
受理单位:梅州市教育局
地
址:梅州市教育路5号
邮政编码:514021
联系电话:0753-2180801
传
真:0753-2180800
附件:2020年梅州市拟认定广东省依法治校达标学校名单(第二批)
2020年梅州市拟认定广东省依法治校达标学校名单
(第二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