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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教育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梅州教育局 edu.meizhou.gov.cn时间:2021-01-04 浏览次数:-

根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的通知》(梅法治办〔2020〕20号)要求,现将我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和省教育厅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广东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细则》,深入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精神,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履行依法治教、依法治校职责,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践行“五大发展理念”,严格落实教育部《依法治教实施纲要(2016-2020)》,按照省教育厅《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实施意见》要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教育法律法规,依法维护公民受教育权利,全面依法履行教育职能、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工作;强化教育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政务公开;加强法治教育建设的组织保障,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推进教育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教育综合改革,提升我市教育系统的法治建设水平。

一、高度重视,建立依法行政、依法治教的保障机制

按照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我局高度重视,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推进教育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市工作,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将法治建设纳入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发展规划,与教育事业的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全面开展依法治校创建活动,深入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加强法制学习,提高法治政府建设的能力

(一)强化宪法和法律法规学习,坚定理想信念。认真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宪法法律,厉行法治、依法办事,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不断加强对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校工作的领导。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各类法律法规学习,严格按照“学懂弄通做实”的要求,努力学深悟透,切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一是聘请市委讲师团专家来局作专题辅导报告,重点学习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将第三卷学习与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用新发展理念指导教育工作实践,不断提高法治素养。二是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学习《民法典》,把《民法典》作为教育行政决策、行政管理及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进一步规范教育系统的各项工作。三是在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迅速组织全市教育系统认真学习宣传传染病防治法,4月17日,我局在全省率先组织了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网络测试,测试内容包括《中小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南》《幼儿园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南》《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学校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应知应会知识,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含托幼机构)班子成员、校医共5080人参加。通过测试,进一步提高了学校管理者、校医(保健老师)的防控知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此项举措得到省教育厅领导的充分肯定。

(二)加强理论武装,为我局法治建设提供思想保障。局党组会议经常强调纪律意识,切实把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群众工作纪律和廉政纪律的各项规定转化为行为规范,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坚决维护纪律的权威性和党的集中统一。一是通过局党组会、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等形式,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会议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宪法》《民法典》和教育相关法律法规,让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入心入脑,提高依法行政意识。据统计,今年以来,我局党组共开展法治内容相关学习23次。二是强化制度约束。通过严格执行《梅州市教育局局党组工作规则》《梅州市教育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等制度,用制度管人,确保学习效果,确保工作规范性、合法性,提高领导成员法治思维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三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有关规定,严格做到依法行政。

(三)加强党性修养,坚定政治立场。坚持把锤炼党性修养、强化“四个意识”作为进一步提高干部政治素质的关键环节抓好落实。严格落实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不断开创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新局面,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制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要求与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的奋斗目标相结合,与依法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相结合,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履行法治建设主体责任,推进依法治建设各项任务的使命感和紧迫感。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做到与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方向一致、步调一致。

三、突出工作重点,强化行政执法的效力

(一)落实行政执法。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精神,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省、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全面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调整完善《梅州市教育局权责清单》。对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实行目录化、编码化管理,做到规范办理、限时办理、透明办理、网上办理。将各执法科室的责任细化,落实到岗到人,确保任务落实。结合年终考核,按照行政执法考核指标,每年坚持把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年度教育绩效管理,对依法行政工作进行考核,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终有考核。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定期召开局党组会或局长办公会议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依法行政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部署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依法治教的具体任务和措施。逐步形成单位“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科室具体负责、各职能科室密切配合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规范权力促效能。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机制,一是坚持选好用好干部。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对干部选拔任用各个环节进行严格把关,按干部任免权限进行审批或报批,做到程序公开、透明,杜绝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二是积极开展日常监督。积极加强对教育收费、中小学校服招标、教辅材料征订选用等工作的监督,开展对党组会决策事项公开、发现问题整改落实等情况的检查。三是坚持抓好专项监督。通过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检查、开学工作检查、校园安全检查等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不规范、程序不合法的问题,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四是拓宽社会监督渠道。自觉接受市人大、政协和市纪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组等的监督,不断健全外部监督体系。积极办理人大、政协和党外代表人士意见建议。五是积极发挥信访办案作用。加强和规范信访件的管理工作,及时对来信来访案件进行办理,对所反映问题一一进行答复,答复率和当事人的满意率均达100%。

(三)规范程序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根据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的要求,落实教育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进一步规范教育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查、决策及公布实施程序,实现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提高文件质量。一是强化制度建设,规范依法行政。今年,为确保全市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进行,我局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粤教基〔2020〕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印发了《梅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梅市教〔2020〕30号)、《关于印发<2020年梅州市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梅市教〔2020〕49号)、《关于做好2020年梅州市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梅市教基〔2020〕45号)等文件,要求全市公办中小学招生工作落实以县为主的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组织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工作。二是加强相关政策宣传,规范招生行为。为保障义务教育阶段招生顺利进行,我局及时通过网站、公众号、新闻媒体等途径,向社会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结果等信息,就群众关心的问题做好宣传释疑工作,回应群众关切。同时,严格按照招生政策要求,坚持免试入学,合理确定招生范围,加强招生计划管理,并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三是在发布规范性文件的同时,还注重做好广泛宣传,积极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政策解读,主动化解人民群众的疑惑。在制定和执行过程中未发现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的现象,对公民依法享受的权利和义务,得到有效保障,未发现减损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现象和行为。落实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和定期清理制度,保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四)努力提升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大力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努力将法治政府创建活动成果转化为推动教育振兴的新成效,让社会各界感受到教育的新作风新效能新气象。一是教育“创强争先”水平持续巩固。全市112个镇(街)全部完成教育强镇复评,市和8个县(市、区)全部顺利通过“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县(市、区)”验收。二是教育发展更加均衡。城区优质实验中小学、幼儿园建设工作扎实推进。近年来,全市新建学校29所,新增优质学位近5万个。学前教育公办园占比不断提升,县级城区新建1所公办园工作正加快推进。公办义务教育阶段标准化学校覆盖率达100%。10所示范性高中带动作用充分发挥,现代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巩固提升,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95%以上。三是教师队伍素质不断提升。教师学历结构不断优化,引进了一批优秀本科师范院校毕业生和本硕连读研究生,教师“县管校聘”改革稳步推进。扎实推进市县两级教师发展中心建设工作,教师成长速度加快。四是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创建了一批省市文明校园。积极实施“科研促教、科研兴教”战略,普通高考成绩稳步上升。五是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升。“一校一章程”、“依法治校示范校”等工作有序推进,教育民生实事全部落实到位,教育公平充分彰显,更多群众共享到教育发展成果。六是建立健全年检机制,完善依法办学的评价标准。依法对民办学校实施监督管理,落实民办学校年检制度,督促民办学校依法依规办学,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分级管理、分级年检,谁审批、谁年检”的原则。对市直民办普通高中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市直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年检;指导各县(市、区)建立健全年检制度,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对所属民办学校进行年检。

四、加强学校依法治校,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一)积极开展依法治校创建活动。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的工作部署,我市以创建法治文化示范校为抓手,紧紧围绕教育中心工作制订《梅州市教育局全面开展依法治校创建活动方案》,在全市开展依法治校创建活动,进一步完善依法治校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构建省、市、县、校四级依法治校建设工作,全面提高中小学校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形成政府依法管理学校、学校依法办学和自主管理、教师依法执教、学生遵纪守法、社会依法支持和参与学校管理的良好格局,已完成梅州市全面依法治校创建活动的目标和任务,在法治广东考评中,此项指标取得满分优异成绩。

不断加大法治教育工作力度。一是加强学校校长、教师的法治观念,提高法律素养,使其成为青少年学法守法的榜样。各学校组织教师学习了《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建立健全了符合法律原则与规定的内部管理制度,形成具有法治理念的校园秩序和文化氛围,使学校成为青少年学生参与法治实践、培养法治观念、提高法律素质的重要场所。二是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把培养青少年的社会主义法治观念与法律素质作为各级各类学校特别是中小学教育教学中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坚持把法治教育列为学校的必修课,根据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坚持品德教育与法治教育并重、理论教育与实践活动并行,形成科学、系统的学校法治教育课程体系,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教育,使学校法治教育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常规化道路。为此,各学校每周安排法治教育课不少于1节。三是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全市各中小学聘请了法治副校长,所聘请的法治副校长均为公安、司法等部门在职专业人员。进一步推动和规范法治副校长制度建设,明确法治副校长工作职责,建立法治副校长培训和考核制度,切实发挥法治副校长在加强师生法治教育,维护校园治安稳定方面的作用。法治副校长每年进行法治宣传讲座不少于2次。今年我市2所市直民办学校(梅州市东山学校、梅州市培英中学)增补聘任2名法治副校长(任期三年)。四是充分发挥家校联动作用。指导和鼓励他们运用科学的教育方法,树立科学正确家庭教育观。同时引导家长规范自己的行为,对子女的行为起好潜移默化的引导作用。通过提高家长的自身素质、净化家庭环境,构筑起青少年法治教育的第一道防线,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法治预防网络。五是各学校以安全教育月、安全教育周、安全教育日等活动为载体。利用校园媒体、校园网络、法治讲座、演讲、知识问答竞赛、横挂标语等多方式、全方位的法治宣传工作方式,结合交通安全宣传、“6.26”国际禁毒日、“宪法宣传周”、学期开学等重要节点,结合实际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活动。

(三)落实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建立信息化管理机制和动态管理机制,指定专人负责,建立台账,负责执法证申领、注销、换领等工作。认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2020年梅州市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网上考试,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规范执法证管理和执法行为。

(四)以“法治进校园”活动为抓手,组织开展教育系统深入推进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制订并印发《梅州市教育系统2020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工作计划》及《梅州市教育系统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方案》,明确宪法宣传教育活动的主题、指导思想、工作原则、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以宪法修改的重点内容为宣传重点,大力宣传我国宪法的基本内容和地位作用,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我局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要求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学校深入推进宪法学习宣传,广泛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宪法教育全覆盖。一是充分发挥校园网站、广播、校报校刊、专栏板报等宣传阵地的教育作用,通过举办专题讲座、观看影片、主题班会、国旗下讲话、辩论比赛、演讲座谈、文艺表演等主题活动,广泛、有效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二是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加强体验式、实践式教学,组织引导青少年认真诵读和学习宪法原文,加强宪法知识普及,推进宪法教育进校园进课堂进头脑;三是通过悬挂宪法宣传条幅、制作宣传展板、邀请学校法治副校长、发放宪法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宪法宣传,帮助师生员工进一步了解宪法的内容,增强宪法意识,使宪法学习从书本上走进日常学习生活,推动宪法学习“活”起来;四是组织开展国家安全、未成年人保护等相关法治专题教育。印发《梅州市中小学生(幼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题教育活动》、《全市中小学生开展2020年“国家安全”专题教育活动》等通知,坚持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线上教育和线下教育相结合,注重宣传教育实效,建立宪法与法治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根据市普法办通知要求,组织干部职工运用《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开展宪法专题考试,考试成绩全部合格,参学率、参考率均为100%,收到了很好的学法效果。我市中小学校在第七个国家宪法日,共有715所中小学校约64万师生参与宣传学习活动,共张贴宣传标语、横额等725条,开展以宪法为主题的法制课或班会课202场,发放宪法宣传画册、资料约64万份。通过开展活动,让师生知法、懂法、守法、护法。

五、不忘教育初心,积极推进法治建设

今后,我局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教育系统的依法治市工作,逐渐探索以整合社会资源、协调社会各方力量来建立行之有效的家庭、社区和学校联动的法治进校园工作机制,形成对学生强有力的保护网和教育网,确保他们的法治教育和健康成长。同时,联同有关部门,加大对校园周边环境的治理力度,净化影视文化市场,依法打击违法青少年犯罪。以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为契机,全面提高各级领导干部、教师的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在新起点上,我局广大干部群众要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永葆“闯”的精神、“创”的劲头、“干”的作风,努力续写梅州教育更多“春天的故事”。

 


梅州市教育局

202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