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梅州市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市直属学校一级及初级教师评审委员会评审,下列同志获得高级(一级、初级)教师职称,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从2021年1月22日至1月29日止。若对通过人员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市教育局人事科或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受理部门:
1.梅州市教育局人事科
地址:梅州市教育路5号
联系人:范美冲、徐丹娜
联系电话:2180895
2.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地址:梅州市新中路82号
联系人:王红英
联系电话:2128309
附件:
1.2020年梅州市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xlsx
2.2020年梅州市直属学校一级、初级教师职称评审及认定通过人员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