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前准备——考生健康情况监测
1.所有考生须注册“粤康码”信息。
2.尚在外地的考生应了解考点所在地招考机构发布的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及时返回,并按属地化要求和规定进行管理,以免耽误考试。根据我省卫生防疫相关规定,从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返粤及“粤康码”红、黄码的人员,须按当地要求先隔离14天。
以下考生须提供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一是考前健康监测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人员;二是14天内从国内中、高风险区域所在城市(无中、高风险区域旅居史)进入广东的人员;三是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区域旅居史,且已配合完成属地防疫措施的人员;四是21天内有境外旅居史,且已完成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但解除隔离未满7天的人员;五是未按要求申报(含线上线下)考前14天个人健康信息和行动轨迹的人员。
3.10月9日起,所有考生每天13点前须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微信公众号【办事服务—健康上报】进行考前连续14天健康状况和行动轨迹申报。无法线上申报的考生应如实填写考前14天个人健康信息申报表(附件),并在参加每场考试时提交考点工作人员。未按上述要求每天申报(含线上线下)个人健康情况和行动轨迹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4.考生应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尽量避免与外地来粤人员接触,避免去人群聚集的场所。
5.考前14天内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可疑症状、有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活动轨迹、或“粤康码”为红、黄码的人员,应立即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按规定及时就医排查。相关考生须提供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二、考试实施
(一)考生入场、候考和考试
1.考前60分钟起(规模较大考点可再提前),考点组织考生,沿体温检测通道,分散有序入场,保持间隔。所有考生要求佩戴口罩,逐一检测体温,核查准考证、身份证和粤康码。临时出现体温异常的考生,可根据医疗卫生专业人员指引,先在临时观察区进行复核评估后作下一步处置。发热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材料,经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具备条件的,由专人引导,前往备用隔离考场。
2.考生进入考场前宜用速干手消毒剂进行手消毒或者洗手。
3.低风险地区的考生在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考生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非低风险地区、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
4.考生进行身份核验时需摘除口罩,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核验。
(二)备用隔离考场考务安排
1.考试当天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须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
2.考生进入考场前,必须用速干手消毒剂进行手消毒,考试过程考生应全程佩戴口罩。
(三)考试结束
考生散场时要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考点可安排各考场错峰离场。
附件:广东省2021年成人高考健康信息申报表(仅用于无法线上申报考生)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1年10月15日
附件
广东省2021年成人高考健康信息申报表(仅用于无法线上申报考生)
姓名(签名):
身份证号码(已注册粤康码):
准考证号码:
联系电话:
序号 |
日期 |
健康信息 |
行程记录 |
14天内是否与确诊病例接触 |
是否离开过考点所在地市 |
是否去过疫情高、中风险及重点地区 |
11 |
10月23日 |
□正常 |
□异常;具体情况: |
□是
□否 |
□否 |
□是;具体地点: |
□是
□否 |
22 |
10月22日 |
□正常 |
□异常;具体情况: |
□是
□否 |
□否 |
□是;具体地点: |
□是
□否 |
33 |
10月21日 |
□正常 |
□异常;具体情况: |
□是
□否 |
□否 |
□是;具体地点: |
□是
□否 |
44 |
10月20日 |
□正常 |
□异常;具体情况: |
□是
□否 |
□否 |
□是;具体地点: |
□是
□否 |
55 |
10月19日 |
□正常 |
□异常;具体情况: |
□是
□否 |
□否 |
□是;具体地点: |
□是
□否 |
66 |
10月18日 |
□正常 |
□异常;具体情况: |
□是
□否 |
□否 |
□是;具体地点: |
□是
□否 |
77 |
10月17日 |
□正常 |
□异常;具体情况: |
□是
□否 |
□否 |
□是;具体地点: |
□是
□否 |
88 |
10月16日 |
□正常 |
□异常;具体情况: |
□是
□否 |
□否 |
□是;具体地点: |
□是
□否 |
99 |
10月15日 |
□正常 |
□异常;具体情况: |
□是
□否 |
□否 |
□是;具体地点: |
□是
□否 |
110 |
10月14日 |
□正常 |
□异常;具体情况: |
□是
□否 |
□否 |
□是;具体地点: |
□是
□否 |
111 |
10月13日 |
□正常 |
□异常;具体情况: |
□是
□否 |
□否 |
□是;具体地点: |
□是
□否 |
112 |
10月12日 |
□正常 |
□异常;具体情况: |
□是
□否 |
□否 |
□是;具体地点: |
□是
□否 |
113 |
10月11日 |
□正常 |
□异常;具体情况: |
□是
□否 |
□否 |
□是;具体地点: |
□是
□否 |
114 |
10月10日 |
□正常 |
□异常;具体情况: |
□是
□否 |
□否 |
□是;具体地点: |
□是
□否 |
115 |
10月9日 |
□正常 |
□异常;具体情况: |
□是
□否 |
□否 |
□是;具体地点: |
□是
□否 |
注:
1.考生须认真、如实申报相关内容。出现发热、干咳、咽痛、呼吸急促、恶心呕吐、腹泻、嗅(味)觉减退以及结膜红肿、皮疹等可疑症状,或确诊急性结核病、诺如病毒感染、结膜炎、流感等传染性疾病及其他异常的须如实填写。
2.考生应自行打印、填写本申报表,并在接受考前检查时向考点工作人员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