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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梅州市2022-2023学年普通中小学校校历的通知

梅州教育局 edu.meizhou.gov.cn时间:2022-07-14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有关学校、幼儿园: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制定2022-2023学年普通中小学校校历的通知》,我局制定了《2022-2023学年梅州市全日制义务教育学校校历》和《2022-2023学年梅州市全日制普通高中学校校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幼儿园参照小学校历执行。

一、各县(市、区)、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严格执行义务教育课程计划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校历和作息时间的通知》(粤教基〔2008〕 5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 推进素质教育的若干意见》(粤教基〔2010〕15号)以及《梅州市教育局等九部门关于印发<梅州市中小学生减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梅市教〔2020〕35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全面落实课程计划,科学制定教学计划和编排课程表,规范安排教学和作息时间。各县(市、区)可结合本地季节变化、交通情况、学校寄宿、家长上班出行等情况科学设定区域内学校弹性上学时间,小学上午上课时间一般不早于8:20,中学一般不早于8:00,保障学生有充足的睡眠时间。

二、各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双减”政策及中小学“六项管理”相关规定,严格按照校历安排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不得随意增减教学时间。要合理安排课间休息和下午上课时间,有条件的小学可根据有关规定和当地实际,在保证周总时长不变的情况下,自主确定每节课和课间休息的具体时长。要合理安排初、高中毕业班学生在中高考结束后至暑假前的教育活动,可通过组织开展专题教育、劳动教育、研学实践活动、生涯规划等形式,丰富学生校内生活。不得以任何名目任何形式组织学生在法定节假日、寒暑假集体补课。

三、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落实《关于义务教育学校管理的规范》《关于普通高中学校管理的规范》的要求,加强属地学校管理,加强对普通中小学校执行校历、课程计划、作息时间等情况的督导检查,把严格执行校历作为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的重要内容,以校历为基本依据,及时查处违规补课、提早上学时间等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促进中小学生健康发展。

附件:

1. 2022-2023学年梅州市全日制义务教育学校校历

2. 2022-2023学年梅州市全日制普通高中学校校历


梅州市教育局

2022年6月15日

附件1:2022-2023学年梅州市全日制义务教育学校校历.xlsx

附件2:2022-2023学年梅州市全日制普通高中学校校历.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