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梅州市职业技术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张广辉等55人获得讲师(含一级实习指导教师)职称(名单详见附件1),黄兰芳等25人获得助理讲师职称(名单详见附件2),现予公示。公示期从2022年10月9日至2022年10月14日。
公示结束后,由申报人所在单位纪检(监察)或人事部门在《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上如实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报送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邮戳为准)以书面形式向梅州市职业技术学校或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单位反映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需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否则视为无效,一律不予受理。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受理部门:梅州市职业技术学校办公室
通讯地址:梅州市梅江区东山教育基地学子大道4号
联 系 人:李贵沅、孙国茜
电 话:2358768
邮 编:514011
受理部门: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通讯地址:梅州市新中路82号市人社局3楼
联 系 人:李 晨
电 话:2128309
邮 编:514021
附件1:2021年度梅州市中等职业学校讲师、一级实习指导教师职称评审(认定)通过人员名单.xlsx
附件2:2021年度梅州市中等职业学校助理讲师、二级实习指导教师职称评审(认定)通过人员名单.xlsx
附件3: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docx
梅州市职业技术学校
2022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