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示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具有加分资格考生名单的通知》(粤招办普[2023]4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市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具有加分资格考生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3年1月29日至2023年2月17日。
公示期间,若对公示名单有异议,可向梅州市教育考试院(联系电话:0753-2180858)反映。反映意见须内容真实且具体明确,属个人反映的需签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属单位反映的需加盖公章、署上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附件:关于公示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具有加分资格考生名单的通知(粤招办普[2023]4号)
梅州市教育考试院
2023年1月28日
附件:关于公示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具有加分资格考生名单的通知(粤招办普〔2023〕4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