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中考考生和家长:
大家好!随着中考成绩和录取结果陆续公布,我们发现近段时间中考招生诈骗活动时有发生,给广大考生和家长带来了不必要的困扰和损失。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家长的利益,现郑重提醒广大家长注意以下几种常见的骗局:
一、冒充学校招生人员。骗子会伪造文件、私刻印章、设立报名处和咨询电话等,冒充学校招生人员,谎称手中掌握学校“内部指标”,让家长先付定金,然后迅速撤离。家长们要保持警惕,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的话,尤其是那些声称可以“走关系”或“购买计划外指标”的人。
二、虚假承诺“包升学”。有些骗子会以“包升学”为诱饵,向家长承诺一定能让孩子上心仪的高中。家长们要明白,升学是由教育部门和学校统一组织安排的,通过非法渠道无法实现。不要轻易相信那些承诺,以免损失钱财。考生按志愿成功录取后,录取结果不得更改,考生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普通高中注册的将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不能再参加普通高中补录,只能参加中职、中技学校的录取。
三、冒充“老师”发送带链接短信。有些骗子会冒充学校老师或教育部门工作人员,通过短信或电话的方式联系家长,声称可以提前发放助学金或提供特殊政策。家长们收到这样的信息或电话要保持冷静,不要随意点击链接或提供个人信息,以免被骗。
同时,我们再次重申今年中考招生的政策和规定,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共同监督全市高中阶段学校入学工作:
一、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招生学校要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录取,不得擅自增减招生计划,不得私自向考生和家长承诺录取、提前录取,不得以收取赞助费等方式购买学位。所有招生录取工作必须通过省、市中考招生平台进行,严禁任何形式的线下操作录取工作。
二、对未经市教育局统一录取,由学校擅自招收的学生,市教育局将不予办理学籍,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违规招生学校自行承担。
三、各中职、中技学校不得提前开展招生工作,录取未填报志愿考生,应优先录取参加本市中考且填报志愿的考生,以确保考生享有公平的就读机会。
四、各招生学校不得通过向学校或个人支付费用等方式招揽生源;不得以诋毁其他学校方式抢生源;不得以许愿、承诺给学生减免学费等条件来招揽学生;不得与中介组织、教育培训机构等结成招生联盟,侵害学生及家长利益;不得通过“空壳”学校买卖学籍等方式进行招生。
我市各级教育部门将坚决治理违规招生行为,希望家长朋友们提高警惕,谨防受骗,并对相关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如发现招生诈骗行为,请不要轻信诈骗分子的谎言,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梅州市教育局
202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