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梅州市实验技术人才(中小学、中职)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巫祖庆等2人获得实验师职称,申悦等11人获得助理实验师职称(名单详见附件),现予公示。公示期从2023年8月21日至2023年8月28日。
公示结束后,由申报人所在单位纪检(监察)或人事部门在《评委会评审、认定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上如实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报送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邮戳为准)以书面形式向梅州市教育局或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单位反映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需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否则视为无效,一律不予受理。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受理部门:梅州市教育局人事科
通讯地址:梅州市教育路5号
联系人:徐丹娜
联系电话:(0753)2180895
邮政编码:514021
受理部门: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通讯地址:梅州市新中路82号市人社局3楼
联系人:李 晨
电 话:(0753)2128309
邮 编:514021
附件1:2022年度梅州市中小学实验技术人才职称评审(认定)通过人员名单.xlsx
附件2:评委会评审、认定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docx
梅州市教育局
2023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