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梅州市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现将我局下属事业单位广东梅州职业技术学院、梅州市特殊教育学校、梅州市直属机关幼儿园和梅州市莲新幼儿园入围面试人员资格复审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面试前需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招聘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未达1:3比例的,按笔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入围面试人员名单详见《梅州市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梅州市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4年9月29日至9月30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三、资格复审地点
广东梅州职业技术学院: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学院路15号广东梅州职业技术学院校本部西区东楼303室;联系电话:0753-2366136。
梅州市特殊教育学校:广东省梅州市江南爱心路9号梅州市特殊教育学校教学楼二楼会议室;联系电话:0753-2285878。
梅州市直属机关幼儿园: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沿江东路10号梅州市直属机关幼儿园二楼办公室;联系电话:0753-2249554。
梅州市莲新幼儿园: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江北重教路梅州市莲新幼儿园二楼办公室;联系电话:0753-2358209。
四、资格复审需提交的材料
(一)《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在报名系统中用A4纸双面打印,并由本人用钢笔或签字笔签名。
(二)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正反两面复印件一份。
(三)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四)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五)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公务员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面试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若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为“专业”(代码为6位数),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按前款规定以相近专业报考。
(六)其他证明材料。
五、资格复审要求
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将确定为面试对象。资格复审对象应在指定时间带齐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面试资格复审结束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入围面试人员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附件:梅州市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梅州市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xlsx
梅州市教育局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