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有关学校:
根据《关于印发<梅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梅市教〔2021〕49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市2025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名额分配生资格审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生条件
具有我市初中学籍且在同一初中学校(校区)在籍在读满3年的应届毕业生,中途转学的学生不得参与名额分配生招生。
二、审核程序
(一)学校审查。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名额分配生条件,确定本校申报的学生名单,对不符合资格的学生应当明确告知学生及家长。各学校需于4月12日前确定名额分配生名单,并将本校所有符合名额分配生条件的学生名单,通过梅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管理系统(http://218.15.147.12:81/mzzk2025/)名额分配生资格管理功能,上传至系统进行信息匹配校对,逾期一律不予办理。
(二)名单公示。学校通过梅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管理系统名额分配生资格管理功能,下载本校名额分配生公示名单,将本校名额分配生名单于4月30日前进行校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名单经全校公示无异议后,由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后于5月9日前报属地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备查,市直学校报送至市教育考试院。
三、有关要求
(一)做好政策宣传。名额分配生资格审核工作,涉及广大考生切身利益,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做好政策解读及宣传,确保每名学生及家长熟知名额分配生的资格条件。
(二)明确责任划分。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监督检查,各学校是名额分配生资格审核的责任主体,校长是第一责任人,班主任是直接责任人。
(三)严肃工作纪律。资格审核过程中如出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经发现,将取消考生名额分配生录取结果,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梅州市教育局
2025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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