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四条关于“筹设期不得超过三年;超过三年的,举办者应当重新申报”的规定,以及《梅州市教育局关于同意筹设梅州市中嘉职业技术学校的批复》(梅市教批〔2022〕15 号),2022年梅江区教育局上报中嘉新创产教(海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申请筹设梅州市中嘉职业技术学校的报告及材料,经研究同意该公司申请筹设梅州市中嘉职业技术学校,筹设期自2022年7月5日批复之日起计算,不得超过三年。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梅州市中嘉职业技术学校的筹设期已届满。在此期间,我局未收到梅江区教育局报送的该公司申请正式设立的相关材料。综上,经研究决定,现向社会公告如下:
一、终止筹设资格
依法终止梅州市中嘉职业技术学校的筹设工作。原《梅州市教育局关于同意筹设梅州市中嘉职业技术学校的批复》(梅市教批〔2022〕15 号)自即日起自动失效。梅州市中嘉职业技术学校的筹设资格正式终止。
二、相关责任说明
梅州市中嘉职业技术学校筹设资格的终止,意味着该公司不再具备继续开展筹设活动的法律基础。筹设期间形成的相关债权债务、资产处置、人员安排等后续事宜,由举办者中嘉新创产教(海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依法依规全权负责并妥善处理。
请社会各界知悉。感谢对梅州教育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特此公告。
梅州市教育局
202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