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建立了自上而下各级各类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使家庭贫困学子一样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享有梦想成真的机会,享有同祖国和时代一起成长与进步的机会,为家庭贫困学子圆“大学梦”奠定基础、提供平台。
生源地贷款保障学费及住宿费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免息贷款:贷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贷款学生毕业后的前三年内只需还利息不需还本金,自毕业第四年起开始偿还本金和利息。
链接:梅州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指南:http://edu.meizhou.gov.cn/gzfw/content/post_2031979.html
绿色通道确保顺利入学
“绿色通道”是确保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的有效措施。教育部明文规定各高校都必须建立
“绿色通道”制度,即对已被录取、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奖、贷、助、补、减”等不同的措施,确保每一位新生都不会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无法入学。
大学资助政策又有六项
(一)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奖励对象:普通高校中表现优异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奖励标准: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2万元。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奖励对象:普通高校中表现良好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奖励标准:省财政按博士研究生人均每年1万元,硕士研究生人均每年8000元给予支持。各高校根据实际情况,分档奖励。
3.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没有固定工资收入、正常学制期内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资助标准: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3000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
4.研究生“三助一辅”
研究生在不影响专业学习和研究的原则下,参加学校设置的“三助一辅”(助研、助教、助管和担任学生辅导员工作)岗位,获得一定的津贴报酬,帮助完成学业。“三助一辅”津贴标准由高校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当地物价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
(二)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
1.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
奖励对象:优秀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
奖励标准:每人每年8000元。
2.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对象是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在校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3.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是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在校生,人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000元。高校可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分档资助。
(三)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
资助对象为我省户籍当年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一年级新生。资助标准按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学费标准,最高不超过6000元。考入省内高校的新生开学时向学校申请,考入省外的新生向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申请。
(四)少数民族大学生资助
资助对象是户籍在我省少数民族聚居区,且小学和初中均在少数民族聚居区中小学就读,2013年及以后通过普通高考,考上全日制高校(含省外高校)的少数民族本专科大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000元,资助周期为本专科就读期间。符合条件的少数民族大学生向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族工作部门提出申请。
(五)南粤扶残助学工程
资助对象是我省户籍当年考入普通高校的全日制残疾人大学生(包括本专科和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研究生除外)。资助标准为专科生每人一次性资助10000元,本科生每人一次性资助15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一次性资助20000元,博士研究生每人一次性资助30000元。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大学生向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残联提出申请。
(六)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1.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政策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直接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政策。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的标准为,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2.“三支一扶”助学贷款代偿
毕业后到农村基层从事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工作,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我省高校毕业生,继续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基层工作满1年以上,可申请财政代偿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
社会助学体系不断健全
与此同时,我市还积极弘扬崇文重教、捐资助学的优良传统,积极发动社会各界力量,通过各种渠道筹集助学资金,开展形式多样的资助经济困难大学生的活动,进一步健全了地方的社会助学体系。如近十多年来,团市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梅州日报社、梅州市广播电视台联合开展扶助家庭经济贫困学子上大学的活动,得到香港嘉应商会、澳门嘉应同乡会、市慈善会等团体和相关企业的慷慨解囊,帮助一大批家庭经济贫困学子圆了大学梦。
今后,我们还将加强“绿色通道”制度宣传,继续完善“政府领导、教育主管、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扶困助学管理体系,通过搭建舆论、网络、基金、慈善、结对帮扶等专项扶助平台,有效整合各类助学资源,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将各项资助工作做细做实,使“绿色通道”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确保“绿色通道”畅通无阻,让家庭经济贫困学子“应助尽助”,圆上大学梦。
(市教育局
沈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