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乡村振兴基金会联合梅州市教育局开展“困难家庭励志学生关爱工程”项目,资助梅州市2024年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被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录取并入学就读的梅州市户籍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根据《梅州市2024年“困难家庭励志学生关爱工程”项目实施方案》中明确的资助范围、资助标准和资助程序,市、县教育局通过认真摸底、比对和复核,提出拟资助学生名单。现将资助名单予以公示,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如发现相关问题,可通过电话、面谈等形式反映,我们将认真进行受理。如不存在问题,将按有关规定办理资助手续。公示时间从2024年10月18日起至10月24日结束。
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或自报真实姓名(信件反映问题的应注明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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