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根据《中共梅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梅州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梅法治办〔2023〕24号)要求,我局高度重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扎实推进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深入推进教育领域法治建设,不断提升教育治理服务水平,取得了良好成效。现将我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准确把握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准确把握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教育系统落地落实、入脑入心。我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研究制定《全市教育系统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总体工作方案》,印发《中共梅州市委教育工委关于组织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进校园宣讲活动的通知》,坚持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学,将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纳入局党组会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员教育培训、党支部“三会一课”学习内容。今年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和市直各学校开展专题学习辅导培训两次,主题为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学习辅导培训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宣讲活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法治意识,提升教育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把握核心要义。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把握核心要义,坚持率先突破,牢牢把握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任务和目标方向,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学习“第一议题”,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紧扣学习重点内容认真制定学习计划,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切实做到学以致用,将学习成效服务于教育事业的发展,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教育系统办学治校全过程,推动党员干部学深悟透,入脑入心,引导广大干部师生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努力为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其中,中心组学习9次,第一议题学习12次,专题讲座2次。
2.学习重点内容。我局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9月25日至10月9日,举办为期7天的读书班,将《习近平著作选读》中“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从全局和战略高度推进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纳入读书班学习内容,进一步学懂弄通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习课程,有效提升我市教育系统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运用法治思维的能力。为法治梅州建设、依法治教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3.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我局通过党组织会议、干部职工大会等,开展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教育,重点宣传党章,深入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教育广大党员尊崇党章,坚决维护党章权威,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依托广东省干部培训网络学院和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和学习强国等平台,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学习。重点学习开展党的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党内法规学法,组织我局干部职工78人参加学法考试,参与率、优秀率均为100%。
二、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重要位置,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学习宪法法律,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梅州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一是强化法治建设工作统筹。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梅州市教育局“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全市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工作机制,实现全市中小学校党组织建设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全面加强党对教育系统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二是强化“关键少数”履职能力。市教育局主要负责同志结合我局“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2023年普法工作计划和梅州市教育局2023年普法责任清单,对教育系统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配合抓,形成齐抓共管格局,有效推动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开展。
三、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推进教育系统法治政府建设,为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1.完善全市教育系统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我局高度重视行政审批事项“双百”工作,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办事流程,精简办事申请材料,我局31项可网办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了“100%线上受理、100%线上办结”。一是细之又细对标广州工作情况。对照市纪委监委督查报告反馈问题清单,压实责任,在逐项整改的基础上做到举一反三。二是确保网办流程与实际办事流程一致。确保公布在广东省政务服务网上的信息准确,提供材料模板、数据表格等,方便办事人一次通过审批。三是一丝不苟“体检”办事流程。31项政务服务事项逐一开展“局科长走流程”工作,并落实体验人员、分管领导、主要领导三重确认,深入分析存在问题根源并加以解决、调整优化,推动办事流程更顺、效率更高、体验更好。
2.认真开展章程修改备案工作。将学校章程修改备案工作作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加强教育行政部门对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管理和监督的重要抓手。一是规范程序。学校通过广泛征求师生员工意见、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校长办公会审议、学校党委会议审议,经教育行政部门和编办审查核准同意后,向登记管理机关备案。二是加强指导。指导全市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根据广东省教育厅、中共广东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等相关文件要求,将党的建设、思政工作、德育工作等有关内容写入学校章程,并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将工作做细做实。目前,全市共488间学校章程完成修改备案工作。
3.大力推动立法工作。我局《梅州市校园足球发展促进条例》立法工作严格按照立法程序进行。《梅州市校园足球发展促进条例》是《梅州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立法工作计划》中的法规草案初次审议项目,该法规草案由起草单位市教育局会同市体育局委托嘉应学院政法学院(市地方立法研究基地)编制,并于2023年6月30日报请市政府审议。我局审查过程中,在多方征求意见、研究论证等基础上,形成《梅州市校园足球发展促进条例(草案)》,并按程序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已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行政执法能力。
1.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示我局行政执法过程的事前、事中、事后相关信息。制定并公布行政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清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目录清单和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设备使用管理规定。2023年,我局开展行政检查4项,共10次,分别是梅州市市直民办中学年度检查、梅州市民办中职学校年度检查、梅州市市直教育培训机构年度检查、2023年秋季学期校园食品安全督查。行政处罚1项,共1次,为查处梅州市东山学校违规招生。行政许可3625件(其中教师资格认定3621件、设立梅州市培英东山高级中学1件、梅州市外语实验学校变更办学层次1件、废止并注销梅县经委技术学校办和梅州市华南职业技术学校许可证共2件)。
2.高度重视案卷评查工作。认真组织学习《广东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广东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规范文书制作和案卷归档工作,做好各类行政执法案卷自查梳理统计、结案归档、评查、录入执法平台等工作,确保每件行政执法案件有记录、有案卷,保障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完整,执法文书规范,案卷完整齐全。对规范行政程序,促进依法行政,提高执法水平起着重要的作用。
3.提升行政执法能力。一是组织执法业务培训与案例交流学习。邀请市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科负责人到我局开展行政执法专题培训,并邀请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梅州市司法局、梅州市公安局派员指导我局的执法办案经验交流,进一步提高我局行政执法水平。二是加强“两平台”使用,认真学习行政执法“两平台”业务实操、校外培训执法实务,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和普法宣传能力。积极推进“粤执法”运用,完善教育系统执法监督机制,健全教育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制度,做到有诉必复、有案必查。三是强化执法队伍建设。2023年通过公务员招录、遴选等方式录取了3名行政执法编人员,充实补强执法队伍,目前,我局共有22名行政执法人员;进一步规范执法资格和证件管理,对有效期即将到期的行政执法证均按要求进行换发。四是严肃查处违法行为,维护良好教育生态。通过对梅州市东山学校涉嫌违规招生行为依法进行立案、调查和取证,对其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进一步规范了我市中小学招生秩序,维护了我市教育良好生态,同时也提升了我局的行政执法水平。
(三)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提升教育系统普法成效。
1.高度重视学校普法工作。根据《关于开展法治梅州集中宣传活动的方案》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组织各中小学、幼儿园认真开展法治梅州集中宣传活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法治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全市各中小学通过法治课、法治副校长普法讲座、法治实践活动等形式做好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同时充分利用内部刊物、LED显示屏、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大力开展法治宣传。各中小学通过国旗下的讲话、主题班会课、邀请法治副校长进校园开展普法活动等形式广泛开展法治梅州集中宣传活动。据统计,我市各中小学共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127场次,参与师生4.88万人次,其中梅州日报、梅州广播电视台跟踪报道了广东梅县东山中学、兴宁市第一小学、市直机关幼儿园等十多所学校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情况。通过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讲好梅州法治建设好故事,提高了师生的法律素养和法律意识,营造了崇尚法治、厉行法治的良好氛围。
2.加强校园法治宣传教育。
(1)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教育,做好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工作。一是融入课程教材,实现系统化。切实抓好课程教材这个主载体。印发《梅州市中小学校道德与法治、思想政治课程实施方案(2021--2023年)》,进一步修改完善义务教育德育、语文、历史教材内容,确保习近平法治思想教育贯穿到各学段、融合进各学科。二是融入课堂教学,实现常态化。切实抓好课堂教学这个主渠道。根据学生年龄特点,让习近平法治思想教育活起来、动起来。
(2)开展“学宪法
讲宪法”系列活动。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积极参加历届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全市共推送优秀演讲视频光盘作品37份、素养竞赛选手34名参加市级评选。经市教育局组织专家评审,分别评选出演讲比赛一等奖3名、二等奖9名、三等奖25名及素养竞赛一等奖3名、优秀奖31名。国家宪法日当天,组织各级各类学校线上线下同步进行参与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举办的国家宪法宣传活动,组织全市中小学生参加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注册学习、“宪法卫士”等活动。各县(市、区)教育局和11所市直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宪法卫士”在线学习与考试,参学总人数为608494人,参与率为93.98%。
(3)加强中小学法治实践教育。一是发挥学科渗透作用,将法治实践教育作为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纳入中小学课后服务范围,学生每年接受不少于2课时的法治实践教育;二是组织开展专题讲座、家长会,家长学校和学校进社区活动,建立了学校与家长法制宣传的桥梁,邀请梅州市普法宣讲团到中小学开展法治教育,提高师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和学法、守法的能力;三是以活动促提升,在普法宣传活动月及宣传日中,利用竞赛、演讲、主题班会、校园模拟法庭、辩论会等活动激发学生学法、懂法的热潮;四是以基地促实效,依托兴宁市华侨中学等9个省、市级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应用科技设备为在校青少年提供学习法治文化的平台,采用实践式、体验式、参与式的教学形式,让尊法、守法、学法、用法的意识成为青少年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
3.规范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机制。根据教育部印发《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要求,全市各中小学不断规范法治副校长选择聘任机制,通过严格初审、培训、颁发合格证书、考察、颁发聘任证书等选聘程序,把好准入关,确保队伍整体素质。目前,全市各中小学聘任法治副校长491人,并开展法治副校长培训。一是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在开学、期末等重要时间节点深入校园开展普法课堂、“法治宣传教育进校园”等系列青少年法治教育活动,通过“面对面”“点对点”“以案释法”等形式,向中小学生普及法律知识,参与师生86.8万人。协助学校定期开展法治主题班会、法治演讲比赛、培育“普法小使者”、模拟法庭等活动786场次。二是整合资源,协助管理。来自各领域的专业化法治副校长队伍,在学校与法院、检察、公安、司法等部门中搭建起畅通“桥梁”,围绕校园矛盾纠纷、安全生产等影响师生安全问题,参与学生安全事故等纠纷处理,及时介入校园不法侵害等行为,排查化解纠纷及安全隐患,协助维护校园及其周边安全。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教育行政执法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效能有待进一步提升,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的创新举措有待进一步加强等不足之处。
(一)教育行政部门执法力量相对薄弱。我局无专门执法机构,行政人员编制较少,行政执法职能分散在各行政科室,且多数执法人员不具备相关法律专业背景,执法经验不足。
(二)法治副校长作用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是授课内容不够系统,大多与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等有关,未成年人自我保护、各种民事活动中的权利义务等内容涉及较少。二是教育形式相对单调。在实际操作中,法治副校长授课时多采用讲座、报告的形式。三是课时安排规范不一。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继续开展青少年法治实践教育,进一步加强重点对象的法治教育和干部群众学法用法工作,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坚持学法与解决热点、难点、焦点问题相结合,增推进教育系统法治建设再上台阶。
(二)加强培训,提高执法水平。增强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能力。继续聘请有关法律专家对我局的执法人员进行执法技能培训,结合线上线下方式,每年专题学习执法技能培训不少于2次,加强对违法案件的查处,维护良好教育秩序,切实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执法水平、执法办案能力。
(三)加强校际间联合,提高法治副校长的专业化水平。鼓励区域内、校际间联合聘任优秀法治副校长,鼓励探索法治副校长集体备课、教案研讨、公开课、学校内展开巡讲等,每年至少培训1次。从而推动这项工作的系统性、规范性,不断提高法治副校长专业化水平,切实提升教学效果。
梅州市教育局
2024年1月16日
抄送:省教育厅,市委依法治市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