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市府办《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市教育局职能和工作实际,现将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及存在问题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16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各项要求,不断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认真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切实保障干部职工和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不断推进教育系统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主要开展了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工作机制更加健全。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严格遵照《条例》和市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明确公开的范围、方式和程序,在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下,各科室对照《条例》认真研究梳理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提交局政府信息公开分管领导审核后,由信息中心在局门户网站公开发布,作为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的主要途径。
(二)规章制度更加完善。健全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梅州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梅州市教育局政务信息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流程图》等一系列制度,切实加大政务公开透明度,实行规范性文件公开发布,及时更新梅州教育城域网的政务公开及办事指南等内容。通过完善各项制度,促使各职能科室坚持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审批行为,努力提高行政效率,提供优质高效服务。此外,还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体系,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持续深入开展。
(三)公开渠道更加通畅。我局采取了多项措施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丰富信息公开内容。一是充分利用梅州教育城域网这个网络平台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公开了教育政策法规、教育管理、教学研究、教育民声等大量教育信息。二是在一楼大厅显著位置,通过公开栏、电子屏幕等方式公开我局业务办事指南,包括内设机构分布情况、工作职责、办事流程图等。同时,在一楼设立“办事大厅”对审批事项及考试报名等对外服务事项做到收文、审件、审批“一站式”或“一条龙”服务。三是依据《条例》规定,对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及时给予答复,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有效。四是选派了1名服务意识强、业务能力强的骨干人员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窗口)接待来访、来电,为群众咨询提供优质服务,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五是通过公开办公室、信访室、招生考试办公室等的对外电话,主动接受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的咨询、投诉。六是积极与梅州广播电视台、《梅州日报》、《南方日报》等新闻单位合作,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公开政府信息,宣传梅州教育,通报我市推进“争先”工作、中考招生制度改革、实施素质教育、评选表彰“嘉应名师”和“叶剑英基金优秀教师”、落实贫困学生资助政策、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等相关工作情况。七是在梅州市政府网站,及时发布和更新政府信息。
(四)规范公开方式更加规范。2016年,我局认真落实上级要求,严格按有关规定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科室提出是否主动公开或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建议,由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信息公开办公室按照“未经主管领导审核批准,不得对外发布政府信息”的规定,及时进行上网发布,实现了本局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有领导分管,有部门负责,有专人实施,确保了信息发布的时效性、权威性、准确性和规范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
1.机构职能、机构领导、内设机构及联系方式;
2.相关教育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
3.办事指南
4.工作动态
5.通知公告
6.其他应主动公开的信息。
(二)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主要有:
1. 梅州教育城域网,网址:www.mzedu.com;
2. 梅州市教育局政务公开栏;
3.《梅州日报》等新闻媒体。
2016年,我局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962条,其中,教学类信息48条,新闻动态516条,规范性文件3条,通知公告94条,人事信息36条,其他信息265条。此外,2016年群众来电来信反映问题 633 件(其中:来信607件,来电26 件),并对所反映问题一一答复,答复率和当人事的满意率均达100%。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收到有关组织或个人关于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发生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个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内容不够全面。提供具有本单位特色的信息不够丰富。二是信息公布时效性有待加强。一些信息内容的公布不够及时迅速。三是信息放置不够合理。一些重要信息在门户网站上的位置不够明显等。
(二)改进措施。
一是丰富完善信息公开内容。重点推进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丰富和完善公开信息的项目、内容、形式、广度。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三是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保障措施,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