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总工会《关于开展南粤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暨特级教师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粤教人函〔2021〕9号)要求,我局组织了南粤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此次评选推荐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优中择优的方式进行。现将拟推荐人员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1年5月7日至12日。
受理单位:梅州市教育局人事科,联系电话:2180895,邮政编码:514021。
公示期间如对下列同志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市教育局人事科反映。反映情况时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梅州市教育局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