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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梅州市教育系统定点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梅州教育局 edu.meizhou.gov.cn时间:2012-02-21 浏览次数:-

为引进高层次人才、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根据学校的教学需要,梅州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将面向西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等高校应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公开招聘教师,具体职位参见《2012年梅州市教育系统定点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职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 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招聘职位要求的“211工程”院校应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本公告及《招聘职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关要求

1、对报考人员身份的界定

本公告所称应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指纳入国家全日制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并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获得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的2012年毕业生及2011年毕业并办理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

2、报考者的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必须与应聘职位相一致。

3、对报考年龄的要求

最高年龄限制为40周岁(即1971年2月28日之后出生)。

4、对教师资格证的要求

应具有高级中学教师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书。教育学、心理学和普通话考试均合格但未办理教师资格证者,报名时须提供以上三项考试的合格证明,并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供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3、按规定需回原籍服务的学生。

二、报考

(一)报名方法

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设西南大学和东北师范大学两个考点,考生请提前下载《梅州市教育系统定点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根据要求填写好后带至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及面试。

2、每人限报考1个职位;

3、严格按照职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职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报名时间

西南大学考点: 2012年2月24日900—1400时;

东北师范大学考点:2012年226900—1500时。

(三)报名地点

西南大学: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西南大学八教学楼107室。

东北师范大学: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东北师范大学本部校区北苑餐厅三楼A15室。

三、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与报名时间、地点一致

(二)资格审查方法

考生在报名时须提供相关材料,招聘单位组织专家通过查看资料、询问等方式进行测评,入围面试的考生领取《梅州市教育系统定点公开招聘教师面试通知书》。

(三)须提供的材料

考生应提供以下基本材料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并留复印件。

1、报名表(报名前自行下载并填写好报名表);

2、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研究生院〈处〉”的公章) ;

3、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

4、成绩单 ;

5、身份证 ;

6、教师资格证(高级中学教师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书);

7、2011年毕业的暂缓就业毕业生须提供与学校签订的暂缓就业协议书

(四)其他要求:

1、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审查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得进入面试;

2、经审查合格的,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面试。

四、招聘考试

招聘考试采用现场面试和说课试教的形式进行。应届硕士毕业生参加在大学里举行的专场招聘会进行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与报名时间、地点一致

(二)面试内容:主要考察考生的仪容仪表、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及岗位适应能力。

(三)面试方式:面试主要以问答方式为主,采取打分的形式进行,确定说课试教人员名单。

(四)说课内容的选择范围:高中类教师在招聘学科范围内的全日制高中一、二年级教材内选定,中职类教师按有关专业另行安排说课内容。

(五)说课试教:各招聘单位通过面试确定获试教资格的报考者,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试教通知书原件(两证缺一不可)参加试教。说课试教在当天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以试教通知书为准)。说课试教由各招聘单位或县教育局负责组织落实。说课试教时间每人约10-15分钟。试教完毕后发给试教成绩通知单。

五、确定入围拟聘人选

通过说课试教,根据各职位拟聘人数,按说课试教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拟聘人员,并于西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相关网站公告。

六、考察、体检、公示、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一)考察

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经考察后确定入围体检人选,入围人员名单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体检。

(二)体检

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试教成绩通知单原件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一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 体检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如体检结果出现影响聘用的情况时,不予聘用。

(三)公示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梅州教育城域网”及其他相关网站公示7天。

(四)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有关规定的,由用人单位申报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在2012年7月凭应届毕业生派遣报到证报到,报到时应提供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经我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按编制内公办教师身份安排到市直学校和各县重点中学任教。

六、其他事项

(一)工资待遇按我市、县新分配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月工资标准执行。

(二)招聘相关资格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12年2月29日。

(三)招聘信息查询网址如下:

1、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梅州教育城域网;

3、西南大学毕业生就业网;

4、东北师范大学。

(四)联系电话

梅州市教育局:(0753)2180895、2180893

(五)本公告由梅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梅州市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