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和广东省教育厅工作安排,现将我市201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工作安排
(一)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我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考生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有梅州户籍,或人事(劳动)关系在梅州。
(4)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5)梅州市内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学生、毕业学年的全日制专科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相应的教师资格。
(6)符合上述报考条件,已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方可报名参加面试。
(二)面试内容及科目
1.面试内容
面试依据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试行)》和《考试大纲(试行)》(面试部分),通过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进行。主要考核申请人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了解各科目考试大纲,请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
2.面试科目
(1)幼儿园教师资格面试不分科目。
(2)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社会、科学、体育、音乐和美术共8个科目。
(3)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科目分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科技、历史与社会、科学共15个科目。
(4)高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科目分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科技、通用技术共14个科目。
(5)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面试科目同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面试按《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大纲》(粤教继函〔2016〕37号)规定进行。
(三)报考流程
1.网上报名:
考生应于2016年12月16日至19日期间,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进行网上注册、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考生报考。
考生报名时应选择户籍或人事(劳动)关系所在市(在读生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市)为报考考区,顺德区考生选择顺德考区。广州市报考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的考生须选择“广州幼儿园、中职考区”为报考考区,其他考生(含中职文化课考生)选择户籍或人事(劳动)关系所在区为报考考区。
考生注册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为本人近6个月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不允许使用风景照、写真照等。照片中应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和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按规定要求选用,照片不符合要求可能导致现场审核不通过或影响考生参加考试。
2.现场审核
梅州市现场审核时间:12月19日至22日,现场审核地点:梅州市教育局一楼办事大厅(地址:梅州市梅江区教育路5号),请考生网上报名完成后,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现场审核点进行资格审核。考试应提交的基本材料如下:
(1)以户籍所在地报考的考生:
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②毕业证书;
③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
(2)人事(劳动)关系在广东的考生:
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②毕业证书;
③考生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劳动)关系证明或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
(3)以就读学校所在地报考的考生:
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②学生证(需有学校名称及注册信息)和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具体样例见附件2。
现场审核确认后,报名信息不得更改。未经现场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面试报名。
3.网上缴费
考生通过现场审核后,须于12月23日前登录报名系统,按照提示进行网上缴费,支付成功后即为报名完成。现场审核通过但未在规定时间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面试报名,逾期不再补办。
面试收费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费标准的公告》(教试中心函〔2015〕14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发改价格函〔2016〕978号)的规定缴纳考试费用,考试费按每考生280元/人·次的标准收取(包含上缴教育部考试中心考务费)。考试费一旦缴纳,无法退费,请考生注意。
4.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由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进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7年1月2日至8日。
5.参加面试
面试考试时间为:2017年1月7日至8日,考生所在考点和场次由报名系统随机生成,考生应按准考证上注明的场次和时间准时到达考点参加面试。
除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资格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生外,其他考生面试均使用国家面试测评系统,面试流程如下:
(1)抽题。考点工作人员登录面试测评系统,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考生确认后,工作人员打印试题清单。
(2)备课。考生持试题清单、备课纸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准备时间20分钟。
(3)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2道规定问题,要求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左右。
(4)试讲或演示。考生按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5)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
(6)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资格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考生需自带一本正式出版的本专业中职或以上学校的专业课或实习指导教材,面试程序为:
(1)抽题室工作人员对考生自带教材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考生随机抽取章节内容作为备课和试讲内容,抽题室工作人员将考生所抽题目登记在备课纸上,一式两份,考生签名确认后,一份交由考生备课,一份由考务工作人员交给考官。
(2)备课。考生根据抽取的备课内容,进行教学设计。时间20分钟。
报考专业课教师应按理论课或理实一体化课的要求,进行教学设计。报考实习指导教师应按实验实训课的要求,进行教学设计。
(3)专业概述。考生针对拟任教专业进行专业概述。时间5分钟。
(4)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学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5)答辩。考官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
(6)评分。考官根据考生面试过程中的表现,进行综合性评分。
6.成绩公布
面试结果可于2017年2月21日后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进行查询。
为缩短考生获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时间,教育部考试中心自2016年起不再为笔试、面试均合格考生制发纸制合格证明。考试合格的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自行打印“网页版”考试合格证明,在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时作为必要材料之一,提供给认定机构使用。
二、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做到诚信考试。对考试违规考生,将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和《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考生报名,对违反规定造成信息有误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二)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所报类别笔试各科目均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考生,方能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进行面试报名操作。
(三)在外省参加2016年上半年之前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考生,在符合我省面试条件的情况下重新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的面试报名资格。参加我省2016年下半年笔试合格的考生不用重新注册。
(四)考生如忘记注册密码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重置:
1.自助重置密码
考生可通过回答注册时预设的“密码保护问题”自助重置密码。
2.短信获取密码
考生可通过报名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短信获取密码(注: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3.拨打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话
考生可在工作时间内通过拨打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话进行密码重置。(客服电话010-82345677)。
(五)更多全国中小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相关信息,敬请关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广东省教育厅官方网站和官方微信(广东教育)。如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020-37628372。
附件:
1. 201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广东各考区现场审核点信息汇总表
2. 学籍证明(样例)
3.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大纲
附件1:
201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广东各考区现场审核点信息汇总表
考区名称 | 现场审核点名称 | 现场审核点地址 | 联系方式 |
广州幼儿园、中职考区 | 广州市政务中心 | 广州市天河区华利路61 | 020-83454295 |
广州(越秀)考区 | 越秀区教育评估中心 | 越秀区龟岗德安路1号之二1501室 | 020-87653030 |
广州(海珠)考区 | 海珠区教育局一楼大厅 | 广州市海珠区同福东路486号 | 020-89617236 |
广州(荔湾)考区 | 荔湾区教育局 | 荔湾区多宝路58号 | 020-81944566 |
广州(天河)考区 | 教师进修学校 | 天河区瘦狗岭路595号 | 020-85263069 |
广州(白云)考区 | 白云区少年宫 |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金钟横路白兰二街18号 (云城东路万达大歌星对面) | 020-86371568 |
广州(黄埔)考区 | 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 | 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3号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 020-82113684 |
广州(花都)考区 | 花都区教育局职改办 | 花都区新华街公益路33号区政府综合大楼教育局7楼职改办 | 020-36898895 |
广州(番禺)考区 | 番禺区教育局 | 番禺区政府东副楼522会议室 | 020-84641609 |
广州(南沙)考区 | 南沙区金隆小学 | 南沙区金隆路168号 | 020-34683336 |
广州(从化)考区 | 从化区教育局办事窗口 | 从化区街口街西宁东路25号(教育局办事窗口) | 020-87922347 020-87935143 |
广州(增城)考区 | 增城区教师资格认定中心 | 荔城街岗前西路35号教育局二楼评估中心2室 | 020-82630055 |
韶关市 | 韶关考区现场审核点(韶关市教育局人事科) | 韶关市芙蓉新城芙蓉园4栋301室(17、35、38路公交车在芙蓉园或市行政服务中心站下) | 0751-6919623 |
深圳市 | 深圳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 | 深圳市福田区皇岗路3009号 (福中路国际人才大厦旁) | 0755-88128476 |
珠海市 | 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成教学院(珠海电大)教学楼一楼大厅 |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123号 | 0756-2235904 |
汕头市 | 汕头市教育局 | 汕头市龙湖区35街区丰泽庄市教育局 | 0754-88853404 |
佛山市 | 禅城区一门式教育服务中心 | 佛山市同济东路禅城区政府通济大院一楼“禅城区一门式教育服务中心” | 0757-82341261 0757-82341622 |
三水区教育局 |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环城路20号区教育局一楼行政服务室 | 0757-87735613 |
高明区教育局 | 佛山市高明区中山路百乐街13号 | 0757-88282322 |
南海区教师进修学校 |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天佑四路2号艺术高级中学内培训楼2楼 | 0757-86282386 0757 86283743 |
江门市 | 江门市教育局 | 江门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四楼B区60号市教育局窗口(堤西路88号,人人乐侧) | 0750-3871103 |
江门市蓬江区教育局 | 江门市胜利路135号 | 0750-3226160 |
江门市江海区教育局 | 江门市江海区东海路338号3706室 | 0750-3861634 |
江门市新会区教育局 | 江门市新会区知政南路26号 | 0750-6623085 |
台山市教育局 | 台山市教师进修学校(台山市台城镇安福里201号) | 0750-5552370 |
开平市教育局 | 开平市教育局人事股(开平市长沙爱民路3号) | 0750-2211064 |
鹤山市教育局 | 鹤山市沙坪街道前进路3号 | 0750-8938616 |
恩平市教育局 | 恩平市恩城小岛锦茂路1号 | 0750-7715133 |
五邑大学 | 五邑大学教务处南主楼641(江门市迎宾中路99号) | 0750-3296621 |
江门职业技术学院 | 江门市潮连大道6号 | 0750-3725211 |
江门幼儿师范学校 | 江门市外海镇中华大道21号 | 0750-3791615 |
湛江市 | 湛江市教育局 | 湛江市人民大道北76号 | 0759-3336260 |
茂名市 | 茂名市教师继续教育中心 | 茂名市官山五路2号大院2楼接待室 | 0668-2278744 |
肇庆市 | 肇庆市招生考试服务大厅 | 肇庆市西江北路教育大楼一楼 | 0758-2829904 |
惠州市 | 惠州市教育局(负责中学(高中、初中)中职面试审核) | 惠城区龙丰街道金花街六号办公大楼一楼 服务大厅 | 0752-2261269 |
惠城区教育局(负责小学、幼儿园面试审核) | 惠城区麦地东二路4号 | 0752-2677406 |
梅州市 | 梅州市教育局 | 梅州市梅江区教育路5号 | 0753-2180895 |
汕尾市 | 汕尾市实验小学 | 汕尾市区城南路(奎山西侧) | 0660-3373521 |
河源市 | 河源市教育局 | 河源市源城区越王大道商务小区河源市教育局 | 0762-3297399 |
阳江市 | 阳江市教育局人事科 | 阳江市东风三路45号阳江市教育局 | 0662-3333993、 |
清远市 | 清远市职业技术学校 | 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滨江路98号 | 0763-3367435(市教育局) 0763-5836515(考点/学校) |
东莞市 | 东莞市广播电视大学 | 广东省东莞市运河东一路157号 | 0769-22241661 |
中山市 | 中山职业技术学院 | 广东省中山市博爱七路25号中山职业技术学院怀谷楼1楼大堂 | 0760-88222059 |
潮州市 | 潮州市教育局高级中学考点(负责全市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审核) | 潮州市湘桥区潮州大道中段 | 0768-2805016 |
潮州市潮安区教育局松昌中学考点(负责潮安区、枫溪区初中、小学、幼儿园审核) | 潮州市潮安区浮洋镇大吴村路口 | 0768-5811582 |
潮州市饶平县教育局饶平二中考点(负责饶平县初中、小学、幼儿园审核) | 潮州市饶平县黄冈镇石壁山 | 0768-7501041 |
潮州市湘桥区教育局南春中学考点(负责湘桥区初中、小学、幼儿园审核) | 潮州市湘桥区南春路444号 | 0768-2259400 |
揭阳市 | 揭阳市教育局 | 榕城区临江北路揭阳市教育局 | 0663-8724407 |
榕城区教育局 | 榕城区政务中心二楼教育窗口 | 0663-2237640 |
揭东区教育局 | 揭东区曲溪街道西三路197号 | 0663-3264640 |
揭西县教育局 | 揭西县过境路新安段北 | 0663-5518028 |
普宁市教育局 | 普宁市教育局 | 0663-2237640 |
惠来县教育局 | 惠来县教育局 | 0663-6692400 |
云浮市 | 云浮市教育局 | 云浮市城区宝马路2号教育综合大楼205室(即原旧中专学校大楼205室) | 0766-8835046 |
|
顺德区 | 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发展中心 | 广东省顺德区大良街道大门路1号 | 0757-22616493 |
附件2:
学 籍 证 明
兹有学生 , 性别 , 年 月出生,身份证号 ,学号 , 年 月被我校全日制 专业录取,学历层次 ,学制 年。现处于 年级在读。
特此证明。
大学(学院)学籍管理部门
(盖章)
年 月 日
注:
1.本证明仅供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学生、毕业学年的全日制专科生、幼儿师范学校毕
业学年全日制学生以及全日制研究生报考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使用;
2.本证明由考生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或教学管理部门盖章后生效,二级学院盖章无效;
3.如因学籍证明信息差错造成的遗留问题由考生及所在院校负责;
4.报名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现场确认时,须提交此证明原件,复印件。
附件3:
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大纲
一、测试性质
面试是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的组成部分,属于标准参照性考试。笔试科目《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的考察结合面试环节进行。
二、测试目标
面试主要考察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应具备的新教师基本素养、职业发展潜质、教育教学能力、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主要包括:
1.良好的职业认知、心理素质和思维品质。
2.较好的专业基础知识,必需的基本技能。
3.仪表仪态得体,有一定的表达、交流、沟通能力。
4.能够恰当地运用教学方法、手段,教学环节规范,较好地达成教学目标。
三、测试内容与要求
(一)职业认知
1.热爱教育事业,能正确认识、理解中等职业教育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的职业特征,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能够正确认识、分析和评价教育教学实践中的师德问题。
2.关爱学生、尊重学生,公正平等地对待每一位学生,关注每一位学生的成长。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以学生发展为本,培养学生的职业兴趣、学习兴趣和自信心,激发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发挥学生特长,挖掘学生潜质,为每一个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提高学生的就业能力、创业能力和终身学习的能力,促进学生健康快乐成长,学有所长,全面发展。
(二)心理素质
1.积极、开朗,有自信心。具有积极向上的精神,主动热情工作;具有坚定顽强的精神,不怕困难。
2.有较强的情绪调节与自控能力。能够有条不紊地工作,不急不躁;能够冷静处理问题,有应变能力;能公正地看待问题,不偏激,不固执。
(三)仪表仪态
1.仪表整洁,符合教育职业和场景要求。
2.举止大方,肢体语言得体,符合教师礼仪和教学内容要求。
(四)言语表达
1. 语言清晰,语速适宜,表达准确。口齿清楚,讲话流利,发音标准,声音洪亮,语速适宜;讲话中心明确,层次分明,表达完整,有感染力。
2. 善于倾听、交流,有亲和力。具有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善于倾听别人的意见,并能够较准确地表达自己的观 点;在交流中尊重对方、态度和蔼。
(五)思维品质
1.能够迅速、准确地理解和分析问题,有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
2.能够清晰有条理地陈述问题,有较强的逻辑性。
3.能够比较全面地看待问题,思维灵活。
4.能够提出具有创新性的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
(六)教学设计
1.能体现所任专业对应行业的产业发展和技术发展的现状和趋势,了解教学课程在专业人才培养中的地位、作用。
2. 能根据所任专业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特点,准确把握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重点和难点。
3.能体现学生的主体性,教学方法和手段符合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特点、内容要求和场景要求,因材施教。
(七)教学实施
1.能够有效地组织学生的学习活动,注重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有与学生交流的意识。
2.能够科学准确地表达和呈现教学主题、教学目标、教学内容和教学要求,主题突出,层次分明,板书工整、美观、适量。
3. 能合理运用教学器材或实训设备展示操作技能和操作规范,有良好的安全意识。
4.能够较好地把握教学时间和教学节奏,合理运用信息化手段,较好地达成教学目标。
(八)教学评价
1. 在教学实施过程中注重对学生进行评价 。
2. 能客观评价自己的教学效果。
四、测试方法与流程
(一)测试方法
采取结构化面试和情境模拟相结合的方法,通过抽题、备课、专业概述、试讲(演示)、答辩等方式进行。
(二)测试流程
1.抽取试题。考生根据自己所报考的专业,自带一本正式出版的本专业中职或以上学校的专业课或实习指导教材,工作人员从教材中随机抽取章节作为考试题目。
抽题方法:第一步,抽题室工作人员对教材进行审核,查看本教材有多少章,用相应的号码球对应不同的章,由考生随机抽取第几章;第二步,工作人员查看考生抽取的章含多少节,用相应的号码球对应不同的节,由考生随机抽取相应的节;第三步,工作人员将考生随机抽取的章节内容作为备课和试讲内容,登记在备课纸上,考生签名确认。
2. 备课。考生根据抽取的备课内容,进行教学设计。时间20分钟。
报考专业课教师应按理论课或理实一体化课的要求,进行教学设计。报考实习指导教师应按实验实训课的要求,进行教学设计。
3.专业概述。考生针对拟任教专业进行专业概述。时间5分钟。
4.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学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5.答辩。考官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
6.评分。考官根据考生面试过程中的表现,进行综合性评分。
五、评分标准
序号 | 测试项目 | 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一 | 职业认知 | 5 | 3 | 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从教愿望,能正确认识、理解中等职业教育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的职业特征,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
2 | 关爱学生,尊重学生、公正平等对待学生,关注每个学生的成长 |
二 | 心理素质 | 5 | 3 | 积极、开朗,有自信心 |
2 | 有较强的情绪调节与自控能力 |
三 | 仪表仪态 | 5 | 2 | 衣着整洁,仪表得体,符合中等职业教育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职业特点 |
3 | 行为举止稳重端庄大方,教态自然,肢体表达得当 |
四 | 言语表达 | 10 | 5 | 语言清晰,表达准确,语速适宜 |
5 | 善于倾听、交流,有亲和力 |
五 | 思维品质 | 10 | 4 | 思维缜密、灵活,富有条理,看待问题全面 |
3 | 迅速地抓住核心要素,准确地理解和分析问题 |
3 | 具有创新性的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 |
六 | 教学设计 | 30 | 10 | 能体现所任专业对应行业的产业发展和技术发展的现状和趋势,了解教学课程在专业人才培养中的地位、作用。 |
10 | 能根据所任专业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特点,准确把握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重点和难点 |
10 | 能体现学生的主体性,教学方法和手段符合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特点、内容要求和场景要求 |
七 | 教学实施 | 30 | 5 | 能够有效地组织学生的学习活动,注重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有与学生交流的意识 |
10 | 能够科学准确地表达和呈现教学主题、教学目标、教学内容和教学要求,主题突出,层次分明,板书工整、美观、适量 |
10 | 能合理运用教学设备或实训设备展示操作技能和操作技术规范,有良好的安全意识 |
5 | 能够较好地把握教学时间和教学节奏,合理运用信息化手段,较好地达成教学目标 |
八 | 教学评价 | 5 | 3 | 能在教学实施过程中对学生进行评价 |
2 | 能客观地评价教学效果 |
六、试题示例
例:《机械制造技术》试讲备课材料:从《机械制造技术》(高等教育出版社,王明耀、张兆隆主编)中随机抽取讲课内容。
要求:
(1)配合教学内容适当板书。
(2)教学过程需要有提问环节。
(3)教学中应有过程性评价。
(4)当提出一个问题,学生不会回答,或回答错误,你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