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和《关于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人社[2010]186号)要求,经过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验、考察等程序。经审核,拟聘用陈沁帆、李紫、钟思施、刘艺同志为广东梅县东山中学工作人员,现予公示。公示期间,如对拟聘人员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梅县东山中学反映。反映情况必须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匿名信函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11年9月27日——2011年10月10日
监督电话:0753----2222890
广东梅县东山中学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