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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梅州市学艺中学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梅州教育局 edu.meizhou.gov.cn时间:2012-02-20 浏览次数:-

广东省梅州市学艺中学是梅州市市直公办初级中学,因教学需要现需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五)符合招聘职位的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方法及程序:

1、报名时间:2012年3月5日起至2012年3月7日止。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广东省梅州市学艺中学行政2楼办公室主任室,邮政编码:514017,联系电话:0753—2243742,邮箱:mzszgyrsk@163.com,联系人:李春。

3、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提供身份证、户口证明、学历证书、其他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在职的需附单位证明,《报名表》上需粘贴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照片,由广东梅州市学艺中学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经初审符合报名条件者发放考试通知。

三、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适应岗位的专业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测评,具体由市教育局和市学艺中学负责组织实施。面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检按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及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 2010 〕 382 号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一岗位中按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六、聘用

拟招聘人选名单将在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各单位的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招聘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七、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身份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并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附件:《2012年上半年梅州市学艺中学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表》


梅州市学艺中学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七日

财拨

专技岗

社会人员

英语

1

年龄在35周岁以下,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学一级以上教师。

信息来源: 梅州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