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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下半年梅州市学艺中学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梅州教育局 edu.meizhou.gov.cn时间:2011-12-23 浏览次数:-

广东省梅州市学艺中学是梅州市市直公办初级中学,因教学需要现需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报考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五)符合招聘职位的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方法及程序:

1、报名时间:2012年1月9日起至2012年1月11日止。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广东省梅州市学艺中学行政2楼办公室主任室,邮政编码:514017,联系电话:0753—2243742,联系人:李春 。

3、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提供身份证、户口证明、学历证书、其他相关证书、证明材料,《报名表》上需粘贴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照片,由广东梅州市学艺中学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经初审符合报名条件者发放考试通知。

三、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适应岗位的专业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测评,具体由市教育局和市学艺中学负责组织实施。面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检按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及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 粤人社发〔 2010 〕 382 号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一岗位中按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六、聘用

拟招聘人选名单将在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各单位的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招聘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七、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身份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并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附件:《2011年下半年梅州市学艺中学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表》



梅州市学艺中学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2011年下半年梅州市学艺中学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表

招聘单位

经费来源

招聘岗位

招聘对象

专业

招聘

人数

招聘条件


梅州市

学艺中学

财拨

专技岗十二级

2011届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会计

1

①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②会计学专业毕业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③具有初级及以上会计师证书及广东省初级及以上会计电算化考试合格证书 ④熟悉电脑操作并具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合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