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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艺术学校招聘舞蹈专业教师的公告

梅州教育局 edu.meizhou.gov.cn时间:2011-05-13 浏览次数:-

梅州市艺术学校是市直属事业单位(正科级),是一所综合性的普通中等艺术学校,成立于1973年,以培养舞蹈、音乐、山歌、汉剧、幼教等艺术类人才为主。根据我校教学工作需要,向社会公开招聘舞蹈专业教师1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全日制普通高校舞蹈或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五)女性。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并提供身份证、户口证明、学历证书(或毕业证明)、各项荣誉证书等原件、复印件,一寸正面彩色相片2张(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

(二)报名时间:2011年5月23日至 5 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三)报名地点:梅州市艺术学校(梅州市梅江区东山教育基地学海路2号)联系电话:0753-2202688;

(四)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三、考试

(一)考试方式:分别采用试教与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舞蹈专业教学技能、适应岗位的专业素质和能力。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试教占总分60%,面试占总分40%。

试教:教学一节舞蹈课(30-45分钟),由专业考核人员综合评定试教成绩,选出前3名进入面试;

面试:通过面试评定基本素质、岗位适应性等,面试结束,当场向考生公布成绩。

(二)考试时间

试教时间:2011年5月27日,上午9:00开始。

面试时间:2011年5月27日

(三)考试地点:梅州市艺术学校。

四、体检

体检按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及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标准按新修订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不合格的,由成绩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六、聘用和待遇

经过以上程序确定的人选名单在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为专业技术人员,并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梅州市艺术学校

二〇一一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