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及中共梅州市委组织部、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关于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人社[2010]186号)文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根据学校发展规模和教学工作需要,公开招聘五个职位紧缺专业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五)符合招聘职位的条件要求,详见《嘉应学院梅州师范分院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表》(附件1);
(六)报考年龄的计算截止到 2011 年5月9日。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见附件2),提供身份证、户口证明、学历证书、其他相关证书等资料,《报名表》上需粘贴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照片,在国有单位工作的应聘者,还需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交学校统一审核。考试前2天(即2011年5月26日下午)到学校领取准考证。
2.报名时间:2011 年5月23日至5月25日。上午 8:30-11:30 ;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广东省梅州市梅县程江锭子桥梅州师范分院办公室。电话:0753—2514410 联系人:沈霞
(二)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3.每个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职位。
三、考试
考试包括面试、实操考试。
考试时间:2011年5月28日(星期四)上午9:00,具体考试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一)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适应岗位的专业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测评。
应聘人员凭考试通知书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及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人员所持证件必须是原件,复印件无效。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
(二)实操考试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实操考试人选。实操考试主要采用专题说课或试教方式进行。
实操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实操考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实操考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50%+实操成绩×50%。
四、体检
体检按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及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一岗位中按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六、聘用
拟招聘人选名单将在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招聘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七、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身份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并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立举报监督电话,受理群众的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0753-2128403。
二〇一一年五月六日